日前,经遂宁市委批准,市监委对遂宁射洪市政府原副市长、民进遂宁市委原副主委邹清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邹清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侵害管理服务对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推进、土地办证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邹清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遂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由市监委给予邹清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人员:马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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