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瞒天过海,没想到却是错上加错,‘免费’的路不好走呀。”前不久,湖北省宜都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沈家冲村党总支原书记李某某违纪案进行讨论、反思。
“李书记把水泥路都修到自家茶园了,这是不是乱花项目的钱?”此前,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沈家冲村开展延伸巡察。走访中一名村民的话引起了巡察组组长沈绪文的注意。经进一步询问得知,村民口中的项目是该村的土地整治项目。
巡察组到市国土整治中心查阅当年项目资料发现,李某某茶园的路并不在实施清单中,费用也未在项目资金中列支。可村民的反映也不像无中生有,巡察组决定找李某某了解下情况。
“路确实是土地整治的时候硬化的,但没动项目一分钱。当时施工方在我家吃住,主动提出帮我硬化茶园里的路,用来抵住宿和水电的钱,我就同意了。”当被问及茶园里的硬化路时,李某某矢口否认有违规行为。
“这段路硬化费用怎么着也得7000多元,住宿水电费要这么多吗?”听了李某某的解释巡察组成员仍有疑问。
“你们走之后我才想起来,这条路我自己也出了一部分钱。除了抵扣的住宿水电费,我把差额补给了承包商。”正当巡察组准备进一步查证时,李某某带着一张收据主动找上门来。经比对,周某是该项目承包人,字迹看上去没问题,费用也大致对得上,但巡察组人员还是发现了端倪。
“农田整治项目2016年就已结束,你这收据上落款时间为何是2017年10月18日?”面对巡察组人员的质问,李某某涨红了脸,情知难以抵赖,只得道出实情——这张收据是他为了逃避调查,连夜找周某补的。
原来,村里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时,李某某借机申请将自家茶园里的路一并纳入整治范围,但职能部门未予批准。周某得知后,考虑到他是村党总支书记,项目需要村里协调、管理及验收,就主动提出以个人名义免费帮他硬化。李某某觉得“两全其美”,就顺势答应下来。
眼见巡察组找上门来,李某某侥幸心理发作,试图编造理由应付过关,并连夜找到周某伪造收据,没想到终究还是露出马脚。随后,巡察组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最终,李某某因伪造证据干扰巡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无偿提供劳务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某也受到严肃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