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甘谷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反映问题,规范信访举报办理流程,做实做细告知反馈,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些信访举报已经受理并且正在办理,但是由于举报人不知情,容易出现重复访、越级访问题。”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针对这一情况,县纪委监委实行常态化反馈办理结果,实现实名检举控告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双反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县纪委监委坚持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答复。收到实名检举控告后,经领导签批,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方式向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按照“谁承办、谁反馈”原则,在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由承办单位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做好反馈记录。若举报人提供新的证据材料,还将迅速开展再次核查、二次反馈。因举报问题与事实不符出现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时,承办单位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积极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接收实名检举控告23件,均已按规定告知受理情况。
县纪委监委还定期抽查答复反馈情况,督促严格落实反馈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力解决合理诉求。今年1-3月,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量同比下降41.3%,重复和越级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19.4%。(供稿 牛逢春 编辑 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