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宁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在保持执纪执法有力度的同时,常态化开展对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做到关爱回访有温度,重拾工作干劲。2021年以来,共对54名受处分干部进行了关爱回访。
明确责任,确保回访到位。县纪委监委联合12个乡镇、15个单位(部门)及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自行教育和集中回访的方式开展工作,压紧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受处分人员思想教育、回访谈话和书面评价工作,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的优势和“驻”的作用,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回访工作不到位、不规范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精准施策,创新谈话方式。县纪委监委在处分决定送达时,对受处分人员开展政策教育,心理疏导,着力“治愈谈”,助其认识错误,吸取教训,唤醒初心。2021年度以来,共谈话82人次。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围绕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着力“疏导谈”,引导受处分人员正确对待处分,消除负面情绪。回访教育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进一步着力“暖心谈”,谈未来,树信心,巩固关心关爱成果。
转变思想,帮助排忧解难。回访找准“切入点”,把回访教育过程变为耐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讲解政策的过程,着力进行心理疏导、情感沟通,以深厚的感情感染人,以真诚的关心温暖人,帮助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针对8名受处分人员提出的困惑和困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想办法、出主意,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
动态管理,传递组织关爱。围绕回访对象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等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回访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强化回访教育的评价结果运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原则,对认错态度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成效显著、群众评价高的受处分人员,启动容错纠错机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予以重新提拔使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有效激发干部创业干事的积极性。(中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