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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用好监督利剑 守护“绿水青山”

  • 时间:2022-04-30
  • 文章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 作者:佚名

  吴忠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定位,深化“室组地”协作机制,奔赴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实地督促党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以督促改,以改促进”的思路和理念贯穿始终,不断加强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监督有重点。在开展监督检查前,督查组通过分析研判,明确督查要点,突出监督重点,聚焦近年来党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整改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责任落实和整改是否到位等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要求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靠实工作责任,制定和完善整改方案,对标对表逐项进行整改销号,持续传导压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坚持协同发力,做到监督全覆盖。督查组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合监督模式,发挥协作区联动作用,有效整合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市)、区纪委监委三方监督力量协同发力,实现整体联动、高效协同、集中发力,打好“组合拳”。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电话访谈等方式,开展实地印证式监督,对涉及整改任务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不留死角、不放盲区。

  坚持一以贯之,做到监督有效果。为避免监督检查“一查了之”,坚持“查、改、销”一体推进,督查组围绕监督发现的问题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及问题整改清零台账、问题整改进展动态表,对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及时督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制订好问题清单,逐一细化梳理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动态上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防止出现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吴忠市纪委监委 李志军 杨帆)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204/t20220425_538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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