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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 时间:2022-05-05
  • 文章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司法行政系统体量大、布点多、战线长及业务种类涉及面广、执法权力集中、监察对象数量大的实际特点,积极探索实践,以建立完善三项监督制度为切入点,牵引推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

  制定监督联络工作规定,强化经常性监督。一是设立监督联络员。主动延伸监督触角,研究制定《监督联络工作规定》,明确联络员设置、主要职责、工作要求,指定5名同志每人分别联系5-6家单位,加强与各单位的日常联络,实现对市司法局、市监狱(戒毒)局机关及清河分局机关、25个监所,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社区矫正5个行业领域的监督全覆盖。二是发挥联络员作用。通过列席联系单位重要会议、督促报送相关材料、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等方式,了解各基层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行业领域工作动态、重要突发事件、重大改革推进等第一手情况,以此掌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为做好廉政意见回复、问题线索分析排查、纪检干部调整使用、单位政治生态研判等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制定加强监狱戒毒局纪检工作意见,强化内设纪检机构监督。一是搭建纪检工作制度体系。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11号文件为契机,与市司法局党委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监狱(戒毒)管理局纪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狱(戒毒)局基层监所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初步搭建起监狱(戒毒)局纪检工作的“四梁八柱”制度体系。二是发挥内设纪检部门监督作用。推动监狱(戒毒)系统纪检体制改革,在监狱纪检工作层面建立统一管理问题线索、统一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统一履职考核,统一调配使用,统一选拔任用,统一培训培养的“六个统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监狱(戒毒)局机关纪委和基层监所纪委的监督作用,扩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力度和覆盖面。三是实现局级层面统一履职考核。由市监狱(戒毒)局机关纪委上提一级,统一组织对各监所纪委的履职考核,改变了过去基层纪委由所在单位考核的弊端,为其大胆开展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和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撑腰鼓劲。

  制定谈话办法,强化面对面教育提醒监督。一是抓好任职廉政谈话。研究制定《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的办法》,按照“逢提必谈、逢谈必诺”的原则,实现任职廉政谈话全覆盖。带着具体问题,制定差异化谈话方案,与新任正处职领导干部及纪委书记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个性化谈话。2021年以来,纪检组长先后与6名新任正处职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与15名转任新任的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对其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副组长围绕单位、工作、个人情况等,与其他部门7名新任副处职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增强勤勉敬业、廉洁自律的意识。二是加强工作约谈。针对疫情防控、教育整顿、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制定谈话方案,由纪检组长或分管监督检查工作的副组长对基层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机关处室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等进行约谈,2021年以来开展主动工作约谈138人次。(文/赵博 责编/郭毅)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204/t20220429_77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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