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原来有一处鱼塘,现在已经种上了庄稼。”近日,泾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一行随机抽查了该县茂林镇潘村村9名村民擅自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改挖水塘整治情况。目前,鱼塘已被填埋平整,周围沟渠等设施也在进行修整。
自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以来,该县各乡镇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全面推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督查组,聚焦对“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开展全程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树牢耕地保护责任意识。
“因后续监管不到位,当事人持续违法建设,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擅自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改挖水塘,3名基层工作人员因履职不力受到党纪处分及诫勉谈话处理……”县纪委监委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精准稳慎开展执纪问责,严查乱占耕地背后的腐败和不作为以及失职失责走过场、假整改等问题。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及时组织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学习研讨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4起党员干部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问题,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一严到底的浓厚氛围。
在不断压紧压实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紧紧围绕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切实履行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开展专项监督。督查组走进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同时,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宣传教育、执法巡查、考核奖惩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做深做实“田长制”,维护好耕地管理秩序。
据悉,自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组共对11个乡镇开展监督35次,发现并督查整改问题34个,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让“良田”回归“粮田”,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