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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规矩的“老规矩”

  • 时间:2022-05-05
  • 文章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乡镇换届期间,江西省龙南市纪委监委收到一封按满群众手印的举报信,九连山镇58户村民实名反映润洞村花露片区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被截留挪用等问题。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龙南市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到九连山镇进行调查核实。

  “任场长,花露片区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是怎么发放的?”核查人员首先找来原九连山林场党委副书记、场长任某了解情况。

  “十几年前就开始发了,我在镇里任职期间,每年都严格按‘老规矩’发放,个人的直接拨款到户,村小组的拨款到政府用于统筹公益事业,并按要求公示发放情况。”任某淡定地介绍。

  经查阅资料和谈话了解,花露片区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发放程序比较完善,粗看起来没有什么漏洞。

  “每任领导都延续前面定下的规定发放补偿款,但这个规定是否合规?”核查组成员转变思路,再三翻阅资料。很快,一份泛黄的会议记录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九连山镇政府2010年10月的一次座谈会记录这样写道:“花露片区预留5000亩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按30%拨付给村委会,70%拨付给村小组,用于集体公益事业。”

  那么,这5000亩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究竟有没有拨付到位?核查组继续有针对性地深入调查,问题线索指向九连山镇政府。

  经详细了解,九连山镇政府以用于公益事业为由,将三个村小组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暂存于单位财政账户,未下拨给村委会和村小组,涉及资金达89万元。因截留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九连山镇3名历任主要负责人均受到严肃处理。

  “将钱打到政府账户是多年来的‘老规矩’,我以为肯定没问题,确实没想到违规了。”问题查实后,任某后悔地说。

  “所谓的‘老规矩’,实质是长期以来得不到纠正的违规违纪行为。破‘老规矩’,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更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打破惯性思维,在工作中担当尽责。”办案人员介绍,为督促问题整改,市纪委监委向有关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2份,向分管市领导发放履责提示4份,跟踪督促89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全部发放到位。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作风问题,龙南市举一反三,聚焦不担当不作为、“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问题,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出12项作风负面清单,强化监督检查,以有力有效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实实在在转变。(通讯员 赖玉萍 赵众)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xcjy/sdbd/202205/t20220505_1002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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