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做到关口前移,将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履行监督首责的有力抓手,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把廉政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9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80.3%。
在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过程中,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廉政档案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综合运用党风政风监督、巡察监督、监督检查、问题线索排查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廉政体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及时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把脉问诊”,并将谈话材料整理归档,存入领导个人廉政档案,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质效。
为防止运用“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石嘴山市纪委监委从小处着眼、细节入手,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象、情形及措施等方面进行细化规范,进一步提高运用“第一种形态”精准度。同时,定期开展复查复检,体现严管厚爱人文关怀,加大对党员干部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后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让“第一种形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石嘴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