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紧盯“五一”重要节点,强化警示教育、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紧盯关键节点,多维度开展警示教育。一是节前通知警示。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五一”“端午”风清气正的通知》,重申纪律要求、再提“十个严禁”。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进一步强化舆论导向,持续传导压力,在节前形成清朗氛围。二是分级廉政提醒。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逐级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等方式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过好“廉节”,守住“底线”。三是通报曝光震慑。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在全市公开通报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强烈信号。
突出重点问题,大力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问题清单、履职“双报告”和“一把手”监督等,督促发挥“头雁作用”。二是明确监督重点。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细化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三方面12项监督检查重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用监督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强化靶向施策。以“室、组、地”为主线,市、县、乡三级纪委联动,扎紧织牢纠治“四风”全覆盖监督网格。市纪委监委统筹,成立64个监督检查组、3个机动暗访组,开展明察暗访、交叉互查和随机抽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81次,检查地方和单位452个。
严明纪律要求,精准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督促立行立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纠治“四风”问题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兴城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反馈属地政府并进行通报。绥中县纪委监委协调14家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发现问题104个,全部立行立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发现各类问题及线索174个,整改完成17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