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吴忠市红寺堡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驻在部门主责主业,强化日常监督,采取三项举措,做深做实派驻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聚焦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以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一岗双责”的“责任清单”为抓手,进一步助推党委(党组)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及引导作用。强化内部监督抓细与外部监督抓总的协同作用,做实对党员干部的事前监督,通过开展廉政党课和谈心谈话方式,在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常提醒、常引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聚焦关键岗位,盯紧廉政风险。紧盯关键岗位,结合各驻在单位梳理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关键事项、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围绕人事管理、财务收支、公务管理及工程项目等方面,制定对应的监督方法,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跟踪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和法定节假日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等工作,督促严格落实廉政警示教育规定动作,结合单位实际拓展教育形式,着力构筑清廉文明的干事创业环境和文化氛围。
聚焦业务职能,强化作风建设。对各业务科室在履职尽责、廉洁从政方面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结合粮食购销、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治理和教育成效,推动党员干部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于履职尽责、执法服务等工作全过程,强化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执法为民意识,推进作风建设和廉政防控制度机制纵向深入、横向发力。(红寺堡区纪委监委买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