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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2-05-18
  • 文章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中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5月8日至7月23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对北京高院党组开展了巡视。2021年9月29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向北京高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站位引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北京高院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巡视反馈问题,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以首善标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委第二巡视组在北京高院开展巡视工作期间,北京高院党组围绕向市委第二巡视组汇报中自查出的问题,围绕市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期间指出的问题,做到接受巡视与整改落实同步推进,一起步就以严肃认真、坚决整改的态度高标准、严要求提高站位、狠抓整改。2021年9月29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北京高院党组当晚即召开党组会逐条学习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市委书记专题会议重点点出的问题,专题研究部署,立即启动巡视整改工作。北京高院党组先后召开14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并结合巡视整改,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研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关于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问责条例、组织处理规定、党组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不断深化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北京高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对北京高院开展巡视,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安排,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北京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客观准确、切中要害,北京高院党组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北京高院和全市法院的重要政治任务,从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市委、向首都人民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2.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北京高院党组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度。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实行挂图作战、动态管理。高院党组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自我检查、深刻剖析,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号入座认领责任,明晰整改思路。党组书记寇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负首责、负总责,分管院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整改任务,领导小组群策群力,认真研究制定工作细则和任务分解,将工作落实落细,将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协调督促职责,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落实。

  3.加强统筹落实,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党组书记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分析,“三上三下”研究制定市委巡视整改、市委书记专题会重点点出的问题整改、选人用人及意识形态责任制两个专项整改“四方案”,以及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市委书记专题会重点点出问题整改、两个专项整改、建章立制“五清单”。北京高院在市委指出的3方面问题基础上,举一反三新增自查整改1个方面,最终形成包含4个方面128项整改措施的《中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每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每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方案》印发后,责任单位进行再分工、再细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整改方案体系。同时注重巡视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将市委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相结合,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各方面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体现巡视整改成效。

  4.创新组织形式,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北京高院建立5项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分类推进机制。根据整改要求,分别确定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完成、6个月内完成和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优化工作时序,前置重点措施,协调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定期调度机制。北京高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集中整改期内每两周、持续整改期内定期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情况和重点任务进行调度。三是进度统筹机制。研究制定整改进度统筹表,每周梳理汇总巡视整改进展,精确描述整改态势,对整改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四是督办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一张清单到底”制度,建立督办工作台账、领导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台账,实行日跟踪、周点检、半月报告,传导压力、加快进度。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整改进度进行常态化督导,压茬推进任务落实。对整改期间新制定的36项制度落实效果进行专题督导检查,量化评估制度运行成效。同时,发挥条线指导职能,督促指导其他市级法院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五是办结销账机制。明确可视化整改要求,对照责任清单、办结标准、证明材料进行复核,验证整改成效。

  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自2021年9月29日市委反馈巡视意见以来,北京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对标对表市委巡视指出的3大方面65个问题,市委书记专题会议重点点出的4个问题,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整改。截至2022年4月中旬,《整改方案》中128项整改举措,已全部完成126项,基本完成2项。

  (一)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履行审判职能服务首都工作大局方面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理论指导实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切实以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北京高院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修订《中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中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持续跟进党内法规、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带领全市法院干警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高潮,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刑假释工作有关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审判工作的政治属性,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督办督查,确保落地见效。加强学用结合,出台《减刑、假释案件重新审理程序实施细则》《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刑期案件审理程序实施细则》,对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深入整改,实现常治长效。组织全市法院全面排查30年来减假暂案件,对不规范案件进行整改。

  第二,契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需要,全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1.推动建立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建立常态化的专项督查、评估机制,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察、评估,持续推动破解审理周期长、企业破产难等问题。全市商事案件的实际审理用时压缩至92.04天,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用时压缩至74.48天,审判执行效率持续向好。对5.0版改革《北京市培养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相关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2.持续破解违反审判执行期限规定问题。开展北京法院审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大调研,形成12万余字的调研成果,并制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开展审限问题检查,对审限问题抽查工作中发现的29件存在不规范扣除审限情形的案件进行补正整改,对涉及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谈话提醒,对巡视指出案件进行评查追责。认真落实审限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逐案跟进审限管理,严格副院长对案件延长、扣除审限的审批手续,持续发力清理长期未结案,进一步压缩办案周期。

  3.严格落实解决破产难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府院协调机制建设,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例会工作机制,开展破产府院联动工作会商会议15次。进一步优化破产案件信息查询工作,推动在首都之窗建立线上统一查询平台,实现管理人线上查询工作的一网通办。出台《北京破产法庭中小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管理人推荐选任工作办法》,制定2022年破产管理人名册增补工作方案,建立破产管理人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4.严格落实市委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制定《北京法院推进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相关问题和困难的报告》,将11项主责任务归口管理,相关工作由主管院长负责,持续协调各单位加紧推进。市委改革办督察组对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予以结项。

  第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北京高院带头实现审判工作质效新提升。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化民商事案件审判内部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对北京高院审判质效的监督管理,发挥标杆和示范引领作用。对全市法院审理期限过长的案件逐案提示、督促办理。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加强旧存案件清理考核,扎实推动积案清理工作开展。截至2022年3月31日,北京高院2021年底未结案清理率高于全市法院清理率平均水平,审判态势持续向好。

  2.进一步满足群众对诉讼服务的实际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联系法官工单办理回访、干警座机无人接听时自动语音引导等机制,发挥12368诉讼服务主渠道作用,2021年下半年以来,截至2022年3月底,全市共回拨未接通来电130535个,回拨成功102016个,含回拨的接通率达到95%以上。法官办理工单期限内回复率已达到99%以上,全市回访工单满意率达到95%以上。修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北京法院办理当事人申请民事再审审查案件工作办法》等制度,严格整治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沓等作风问题。完善全流程在线诉讼,2021年网上立案率达71.2%,在线庭审率达67.4%,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3.切实推动解决案款发放和诉讼费退费问题。积极开展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案款发还工作,对每一笔案款建立明细,做到账目清楚、规范管理,实现无理由超期发放案款动态清零。升级系统实现“案款在线发还”功能,改变以往申请执行人必须现场提交材料的单一方式,通过当事人在网上执行立案阶段预留账户信息办理案款线上发还,既保障资金安全又减轻当事人诉累,该功能上线后不久,已有2484位案件申请执行人在网上立案阶段成功预留银行账户信息,累计2804万元案款直接通过线上成功发还。坚持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和督察通报制度,推动全市法院案款发还工作良性运行。及时出台内部管理制度,顺畅诉讼费收缴和退付,妥善解决退费存量问题。

  第四,统筹推动司法改革及配套制度落实,做到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

  1.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监督管理落地见效。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完善分案、办案、合议、院庭长监督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促进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协调统一。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随机分案的实施细则(试行)》,大幅提高随机分案比例,保持高位常态化运行。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办法(试行)》,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加强内部警示教育和外部宣传,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政治轮训、专题辅导及宣传海报、廉政监督卡、手机彩玲、小视频等多种方式,组织在职、聘用、借调人员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及配套制度规定。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案件合议工作的补充意见》,针对合议制落实情况对全市法院进行现场督查,促进合议实质化。

  2.充分发挥审委会职能作用。加强审委会职能作用研究,按程序分领域补充审判委员会委员5名,进一步扩大委员覆盖面。修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提交讨论的案件范围,规范讨论决策程序,进一步促进重大民商事案件裁判尺度统一,充分发挥审委会在总结审判经验、加强监督管理、统一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3.统筹审判资源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做好审判资源统筹规划,持续与最高法院沟通解决管辖不均问题,对于员额使用做到动态调整、量质齐抓。组织开展北京法院2021年初任法官遴选,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面试等程序,并经北京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通过,遴选233名同志入额,49名同志作为员额法官递补人选,建立法官员额递补机制,加强员额动态调整力度,确保及时补充审判力量。针对同类别基层法院之间人均办案数量差别较大的问题,积极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动态调整初任法官遴选数量。出台《北京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退出员额政策。

  4.加大履行指导职能力度。进一步发挥北京高院统一裁判尺度的职能作用,促进实现“同案同判”。出台《农村房屋买卖拆迁补偿标准》《关于规范中院民事审判业务片会、促进裁判标准统一的意见》,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制定审判业务文件 编发参考性案例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审判业务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推进新设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优化调整,积极配合最高法院做好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等有关工作,积极推动对互联网法院职能定位和管辖范围进行优化。

  第五,推进“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1.增强司法工作大局意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内部请示报告制度,加强风险提示和监督管理,做好办案系统标注,强化重大敏感案事件管理,妥善处理重点案件,促进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完善裁判信息公开审核监督机制。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和互联网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对裁判文书公开的监督管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3.进一步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修订《北京法院网网站群管理规定》,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网络宣传力度,改版北京法院网,增加专栏图标,累计更新稿件1121篇。

  (二)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全面从严治院方面

  第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1.筑牢篱笆严明纪律。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中央部署和市委有关要求,修订《北京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离任人员从业管理的意见》《北京法院离任人员审批操作规程》《北京法院廉政纪律制度手册》,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管理不断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建立“三组联动、一体推进”线索办理模式,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层层传导廉政风险防控压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警示教育震慑效果,从思想上提高干警对反腐败斗争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统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和亲情廉政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干警“八小时之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廉政提醒,法院与家庭同向发力,强化业外监督管理,共筑坚实廉政防线。印发《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汇编》,制作警示教育片,建立并动态更新“北京法院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曝光台”。

  3.增强审判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合力。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评差纠错衔接机制,深度运用案件评查结果,加强责任追究。在2021年全市基层法院大标的额民商事案件评查中,对问题案件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建立健全案件评查纠错衔接机制,加大执行工作“一案双查”力度,及时对案件评查、“一案双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追责问责。

  4.切实增强整改韧劲。提高整改的决心和韧劲,对于市委巡视整改和主题教育提出的问题和举措坚决整改落实到位,结合中层领导干部调整解决申诉审查庭副庭长超职数配备问题。建立干部人事和信访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及时开展新提拔干部交流工作,安排新接收的2名军转干部到信访部门进行为期6个月的锻炼,安排新提拔中层正职分期分批到信访部门交流锻炼。

  第二,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执纪执法力度。

  1.坚持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市纪委市监委驻北京高院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办法》,制定《向市纪委市监委重要情况报告责任清单》,从制度上做到将“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贯彻到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全过程。北京高院党组全力为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有利条件,对驻院纪检监察组提请北京高院党组研究的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纳入议事日程。党组书记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依托沟通会商机制定期与驻院纪检监察组长交换意见,坚持亲自听取情况通报,亲自部署协调相关重大事项。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北京高院机关纪委负责与驻院纪检监察组进行日常工作沟通对接,对口协调驻院纪检监察组的文件资料查阅、案件查办、力量调配等各项工作。强化工作支持,各职能部门在自觉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主动征求驻院纪检监察组对有关人员的党风廉政意见,在办公用房、资料调阅、设施添置、公务用车保障、支部建设、群团工作等方面为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2.增强日常监督工作覆盖均衡度。市纪委市监委驻北京高院纪检监察组多次召开组务会、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体研究破解日常监督覆盖不够均衡的问题,结合纪检监察组现阶段工作重点和人员现状,以高质量日常监督全覆盖为目标,从内容、形式两个方面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的有效覆盖。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的频次,补齐监督力量的不足,不断丰富监督手段,科学统筹监督力量,坚持“问题导向”与“整体推进”,兼顾“重点突出”与“全面均衡”,努力做到重要会议全覆盖、关键节点全覆盖。特别是将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的现场列席监督纳入派驻组年度工作要点。完善监督工作台账和日志,按照“一院一台账”的要求完善监督日志,对到各法院开展监督工作、谈话工作、发现问题及监督方向等重要内容及时记录备案,为找准监督重点、研判工作形势、强化监督效果夯实基础。

  3.大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水平。市纪委市监委驻北京高院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召开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专题组织生活会,研究整改落实措施,从完善制度、提高能力、压实责任等方面入手,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健全完善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制度,提高精准处置线索能力,坚持应查尽查、深挖彻查。着力建章立制,推动纪检监察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出台《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北京高院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等方面要求,明确承办部门作为文书签字、案卷完整性等形式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对内部审理过程中发现以及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反馈的办案程序瑕疵、案卷形式不完整、文书未签字等问题,在组长办公会、组务会上予以通报,督促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度,保障查办案件质量。

  第三,强化廉洁风险防控,筑牢风险防线。

  1.强化信息化建设领域风险监管。梳理信息化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完善人员和项目双重监管措施。制定信息化工作人员“六不准”纪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有计划交流轮岗。修订《北京法院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试行)》,出台《北京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细则》,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内控手册要求,将信息化项目立项、招投标和资金支付、项目建设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及资产管理等环节由多部门分别承担,避免围标、串标问题。

  2.进一步规范行使执行权。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提升财产查控处置质效的意见》,规范执行财产查控处置行为。2021年开展违规违法办理执行案件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涉执行违纪违法案例专项通报机制,对问题案件纳入“一案双查”,并完成追责问责。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升级执行办案系统,实现案款到账等关键流程节点信息向当事人自动推送的功能,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监督。强化指导督导,对全市法院执行案款发还、财产查控处置情况等持续强化监管,定期通报督导,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3.加强后勤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办公用房,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妥善处理相关资产。完善后勤管理制度,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出入库管理办法》,加强办公用房、食堂采购、培训课酬发放监督管理。加强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管理,严格按财政制度编制年度预算。

  (三)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第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更好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1.增强党组决策规范性。修订《中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党组会、审委会议事流程和职责边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实施办法》,制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细则》,指导各中基层法院修订向高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工作的内容管理和流程管理。

  3.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要求。严格要求党组成员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将党组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检查考评范围。

  第二,补足短板弱项,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首都法院铁军。

  1.完善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北京高院不断完善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北京法院关于发现储备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调整补充中层正职,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加大“特色人才高地”培育力度,建成知识产权等6个“特色人才高地”。

  2.提升科学精准选人用人水平。修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完善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干部一贯表现,加强政治素质考察结果运用,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方位考察干部,为选人用人提供科学参考。建立干部人事部门与机关党办联合考察机制,加大选人用人考察力度,加强党建考评结果运用,进一步拓宽全方位了解考察干部的途径,增强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3.坚决严格执行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轮岗交流、编制管理、离任管理等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对124名干警进行轮岗交流,占北京高院在编干警的30%。制定混编混岗人员调整方案,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干部轮岗交流等工作,一次性将所有涉及混编混岗人员调整到位。对违规兼职的退休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对离任人员到律所兼职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掌握离任人员的兼职和从业情况,及时跟进监管。

  第三,抓实抓严机关党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1.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北京高院党组坚持每季度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落实“双一百”考核机制,加强机关党建目标考核,促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政治轮训、党务实务培训,组织存在问题党支部进行专项培训,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规范党建活动形式和内容。

  2.扫清基层党组织设立盲点。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立教育培训处、北京市法官进修学院联合党支部,切实抓好法官学院党员管理。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做到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

  总体来看,北京高院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成效扎实,党的建设明显加强,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内部管理明显规范,队伍面貌明显转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的政治建设任重而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视整改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北京高院党组将以本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十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扎紧制度篱笆,完善管理规范,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实干导向,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继续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真正把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到提升审执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上,体现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的实践中。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确保首都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重大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首都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持续深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作为前进的动力,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补短板强弱项,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巡视整改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立足审判职能,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好“五子”、“两区”建设等全市重点工作,找准切入点、发力点,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三是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切实推进成果转化。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整改措施的跟进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进展,进一步堵漏洞、补短板,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坚决堵塞制度漏洞,不留盲区死角。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制度执行监督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总结固化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强化制度督导落实,实现常治长效。按照市委巡视整改要求,做好“双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务求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四是持续强化全面从严党,进一步打造首都法院铁军。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市委巡视整改成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法院党的建设。经常性开展政治体检,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健全司法惩戒与纪检监察的程序衔接,落实落细“三个规定”,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8526949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邮编:100022;邮箱:bjgyxszg@bjcourt.gov.cn。

  

   中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2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205/t20220517_77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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