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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2-05-18
  • 文章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

  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5月7日至7月23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开展了巡视“回头看”。9月28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向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首位意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从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对待巡视反馈问题,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以首位意识和首善标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站位,以思想的统一抓好整改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是对党性的重大考验,是衡量政治意识、政治能力、政治担当的重要标尺。巡视整改期间,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先后7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暨巡视整改推进会以及领导小组会持续进行思想发动。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民主生活会,以班子思想统一带动全员思想统一。党委书记苗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统筹整改总体工作,又牵头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向市领导进行专题汇报,体现了党委抓好整改工作的态度和决心。

  (二)突出重点,以完善的方案抓实整改

  对照市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党委明确了“以加强学习为引领,以问题对位为基础,以分类推进为方式,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手段”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在加强学习上,全面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14个方面60条重要指示批示,贯穿到全部整改措施上。整改期间,党委班子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5次,机关处室各支部以“三会一课”为抓手组织学习研讨累计855次;在问题对位上,将市委巡视反馈的五个方面16类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三)一体推进,以坚决的查纠抓深整改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根据各项整改工作归根同源、衔接贯通的特点,坚持科学统筹、系统思维、一体推进。注重将巡视整改与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整改相衔接,将巡视整改与顽疾整治相统筹,推动整改、一体整改。对从严治党考核反馈的具体问题,着力解决坚持党的领导、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以及队伍违纪违法等深层次问题。对中央督导组反馈抄告的关于队伍融合、仲裁行业监管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推动整改落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北京市司法局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实现集中整改期的目标,中长期整改任务也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第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任务来抓。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政法工作、人才工作、中央经济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正处级领导干部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为群众办实事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服务“两区建设”等全市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印发《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工作常态机制的意见》《北京市“两区”建设法治服务保障清单》,与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北京市关于改革优化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若干措施》,更加精准有力推动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

  2.加强对所属单位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立系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导组,对市监狱戒毒系统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测试,督促支部、党员围绕“做对党忠诚的老实人”主题开展大讨论。将基层党委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巡察重点,持续开展系统第九轮、第十轮、第十一轮政治巡察,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巡察监督齐头并进。成立系统联合督查检查组,对监狱戒毒系统基层党委、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教育进行检查,通报并督促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学习落实工作长效机制,把对学习情况的督促指导纳入对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范围,确保各项学习教育举措落地见效。

  第二,依法履行职责使命,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督查督促职能作用。印发实施《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重点任务督办工作办法》,从制度层面切实解决依法治市办督查督办职能履行到位的问题。制定和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体系实施计划,印发《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审议通过《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2021版)》,印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转发〈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集中换发工作的通知》。

  2.切实加强立法统筹规划。强化立法前瞻性、主动性研究,开展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立法调研,将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列入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完成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立项论证工作。深入开展市人大未来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及2022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建议的征集工作,提升全市地方立法的整体效能;完成禁毒条例、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地方立法工作。着力提升政府立法参与实效,印发《北京市司法局立法联系点工作规程》,首批设置了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为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深入落实《北京市政府规章征求意见工作规程》,制定完成《北京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规章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现行有效的106项法规和210项规章进行全面梳理,按程序废止7项规章和修改9项规章。

  3.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研究起草地方规章《北京市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办法》。推动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三期建设;向部分需要整改的市级单位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进一步加强执法监测数据应用,固化每年开展督导工作机制,对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开展针对性整改。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自身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类行政执法人员年度业务培训,重点对执法办案流程、执法文书制作以及行政投诉答复、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进行培训。开展案卷评查,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细化行政执法检查的内容和标准。修订《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下发《北京市公证质量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等10余项制度规定。

  第三,努力服务群众,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加大引导和鼓励力度,提升行业服务群众水平。印发《北京市司法局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通知》,将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纳入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推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规范化、长效化和制度化。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一级菜单设置为“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综合类法律咨询、司法行政咨询”等五类,确定六项系统技术改造任务,组建专业服务团队,设立专家坐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12348”热线提供人工解答874622人次,提供智能服务115199人次,提供留言咨询8703人次,接通率达到96%以上,接线平台满意率达到99%以上。印发《关于北京市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若干措施》《关于明确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定期开展集中办理遗嘱公证服务周活动”、“为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等利企便民举措进一步固化。加强司法鉴定公信力建设,印发《北京市司法鉴定市区两级管理职责规定》《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领域“风险+诚信”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起草完成《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规范。

  2.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精准化水平。积极推动“三大平台”全面融合,印发《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实体平台 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增加法律援助、仲裁申请等功能和办理司法鉴定指引、司法鉴定百问百答模块。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法律服务网注册用户达到12.1万人,同比增长53.56%;网络协同调度工单响应率达到100%,响应时长下降至46小时。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配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会同市民政局、市农村农业局,起草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法律顾问管理的意见》,将村居法律顾问纳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统一管理。推动公证法律服务进驻市、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驾驶证、学位、学历、纳税证明等公证事项在全市所有公证机构“一网通办”。打造大调解工作格局,将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情况纳入年底平安建设考核指标,督促各区落实专职调解员配备。

  第四,全面深化改革,助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加大行政复议改革工作力度,积极推动行政复议机构改革落地,增加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内设机构,开展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改革后相关工作调研,拟定区级行政复议编制调配方案。

  2.切实加强对监狱戒毒工作的领导,抓好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纪检工作的意见》,对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党组织关系进行了调整。新设了监狱戒毒工作处,进一步完善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党组向北京市司法局党委请示报告事项。制定北京市《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提请减刑假释程序、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等制度规范。加大对监狱戒毒系统基层党委的政治巡察,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挂账督办。研究起草对监狱戒毒系统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意见,加大对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党组正处职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对状态不佳的干部作出调整。

  第五,做好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工作。

  1.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的政治轮训力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和必学内容,纳入年度执业培训、政治轮训计划。

  2.开展党建工作联合督查检查和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对基层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市律师协会严格落实全国律师协会《禁止规范炒作案件规则》,指导北仲办制定《重大舆情事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真管真严方面

  第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压力传导力度。

  1.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暨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提示清单。加强提醒约谈,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同班子成员、市律师行业、市公证协会党委书记定期不定期进行谈心谈话。督促责任落实,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听取二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对二级党委(党组)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联合督查检查。

  2.认真履行审计主体责任。党委定期听取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审查内部审计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学习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掌握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印发《北京市司法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局党委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年度计划,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

  第二,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1.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先后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行业(领域)管理监督工作方案》《监督联络工作规定(试行)》《关于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的情况反馈》,健全完善监督联系会议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

  2.聚焦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明确监督重点,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大力开展行业监督治理。紧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督促深入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3个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同步推进仲裁、社区矫正领域教育整顿。大力推进“司法掮客”整治,制定专项监督方案,开展约谈和现场检查。修订完善《驻北京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做好问题线索上报等工作,严肃执纪执纪,严格依法办案。

  第三,认真做好行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1.加大对仲裁行业的领导力度,先后以党委会、专题会等形式,研究仲裁工作17次,涉及仲裁体制机制改革、仲裁行业专项治理等事项。

  2.加强对仲裁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修订《仲裁规则》《仲裁员专业分类和行业分类》《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仲裁员纪律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仲裁员的审查、考核。自2021年5月以来,北仲办理仲裁案件约5500件,没有出现被人民法院撤销裁决以及不予执行的案件。

  第四,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

  1.开展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问题清理,组织对所属相关单位2017年至2020年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进行清理,将违规发放手续费予以收缴。

  2.开展对退休人员发放年终奖金问题清理,对所属相关单位2017年至2020年退休人员发放年终奖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对超范围发放年终奖金的予以收回。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组织和队伍建设方面

  第一,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标本兼治。

  1.制定《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措施分工》,严格执行《北京市司法局党委自警自律八项承诺》,科学调整班子分工,认真落实“八个带头”。梳理2019年以来民主生活会需明示、说明有关事项的规定,提醒督促领导干部对有关问题作出回应,强化整改。

  2.编发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自觉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党委书记专题会作用,对酝酿需要提交党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对党委会决定重要事项进行部署落实、协调调度、督查推动。发挥好党委会领导决策与局长办公会组织实施职能作用,统筹安排政府法治总体工作向党委会汇报,党委会决策,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向办公会汇报,办公会组织实施。

  3.严格组织生活会提醒督促和监督检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领导个人发言提纲先报市委指导组审阅合格后方可召开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机关党委派员列席监督组织生活会。巡视“回头看”以来,班子成员(含局级干部)均参加了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1.结合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制定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配备和交流方案,选优配强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机关干部在事业单位的兼职情形进行清理规范,对直属单位任职超过10年的领导成员作出交流或改任的安排。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针对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违纪违法突出问题,在内部“曝光台”予以通报,编印违纪违法案例汇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参加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廉政教育课,切实提升警示教育成效。

  2.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施行组织人事部门常态化联系事业单位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班子运行和干部队伍动态。深入开展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摸排,组织政策宣讲,加强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干部出入境相关动态。严格落实《机关借调人员工作管理办法》,加强机关借调人员精细化管理,完善管理台账,明确借调任务和返回时间,对完成临时工作的借调人员,及时返岗。

  第三,认真做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

  1.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定《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试行)》,确定7项主要职责,建立例会制度。细化完善《北京市司法局19类分管领导岗位党建责任清单》,增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针对性。

  2.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设工作领导,选优配强局属公证处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切实加强其党建工作力量。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举措》,印发《关于加强局属单位党支部(党总支)党建工作的意见》,将行业(协会)党委、局属公证处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等跟踪问效体系。

  (四)落实上级有关整改要求方面

  第一,认真抓好所属党委换届相关工作。

  1.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加强对清河分局换届进度情况督办,按计划召开了中国共产党清河分局第三次代表大,选举产生新一届“两委”。

  2.北京市司法局成立工作督导组,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加快基层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推动;督导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和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

  第二,认真抓好公证行业管理工作。

  1.加大公证行业改革发展力度,制定《北京市司法局深入落实公证工作改革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对行业改革发展相关问题的研究部署。指导市属公证处修订完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完成对市属公证机构负责人绩效工资管理的核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公证行业执业信息披露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选择权。

  2.指导市公证协会研究制定《关于北京市公证员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公证员的任职管理和执业监督;强化对市属公证机构领导班子监管,进一步规范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市属公证处制定了2022年在编人员招聘计划。制定《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强化“一把手”监督、班子配备和梯队建设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第三,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干警队伍建设。

  1.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在全市正式施行。正式成立北京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会由分管市领导任主任,相关领导任副主任,18家相关单位为成员,确保《社区矫正法》在我市正确、规范、有序实施。

  2.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研究制定了《社区矫正等级防控预案(试行)》,积极构建科学合理、动态升降、操作便捷的安保维稳工作体系。加大社区矫正对象减刑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提请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工作规范(试行)》。

  第四,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开展公车使用专项清理工作,对遵守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制度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效。

  三、坚持久久为功,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标准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做到真改、实改、长改,切实以巡视整改的成效推动新时代首都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决铸牢政治忠诚品格

  一是在强化理论武装上下功夫。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来抓,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做到精准发力、持续用力、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履行“一统四大”职责使命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和专业水平。二是在强化党的领导上立规矩。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及北京市司法局党委若干措施,严格落实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戒毒)工作领导的意见,做好对监狱(戒毒)工作重大事项和重点执法工作的研究和把关。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的领导,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制度规范、强化行业监管等方面把关定向。三是在保持政令畅通上见力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上级党组织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作为绩效督办考核、纪律检查、政治巡察、年度述职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始终压紧压实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建队建高质量发展

  一是牢牢抓住党委这个关键主体。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不放,以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为示范引领,推动全系统各级党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管党治警责任传导至基层各级党组织。二是固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聚焦打造“四铁”“五硬”政法队伍这一核心任务和要求,注重强化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培养和提升,持续查找、全面补齐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行业党建等方面的短板漏洞,带动全系统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防严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系统内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在全系统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三)始终坚持站稳人民立场不动摇,深入践行司法行政为民理念

  一是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坚持立法为民,聚焦民生关心关注的领域,以“小切口”和民生小事,体现首都立法大作为,努力使每一项立法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二是坚持执法为民。聚焦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司法力度,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复议为民,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坚持服务为民。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法治宣传育民、法律服务为民、法律援助惠民、人民调解为民、社区矫正安民和视频会见便民等六大民生工程,全面加强“12348”法律热线服务、北京法律服务网在线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现场服务。

  (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提升法治保障能力

  一是全力保障首都法治建设。坚决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办工作部署要求,依托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四项规划”重点任务,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针对北京“两区”建设、平安北京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任务加强制度供给、法治环境、专业服务和安全保障。二是主动助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北京超大型城市治理需要,集系统之力为推进首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智慧和法治方案。稳妥推进监所布局调整。健全完善京津冀三地司法行政机关协同配合机制。

  (五)坚决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坚决克服走形式的问题,决不搞“纸面整改”。定期研究调度巡视整改进展和问题,加强整改工作日常统筹,坚持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分析整改成效。二是坚持深化标本兼治。把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督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市专项审计以及政治巡察等结合起来,深入解决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加强跟踪督办。加强整改工作的督查问责,对整改消极对待、不担当不负责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查处、严肃问责。

  北京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戮力同心、砥砺前行,不负时代、不负使命,为国家计、为人民谋,在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奋力续写新的光荣与辉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5579133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616房间(北京市司法局巡察办);邮编:100744;电子邮箱:bjsf_jw616@126.com。

  

   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205/t20220517_77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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