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第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5月6日至7月23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视。9月28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政治责任加压加力,以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巡视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举措,也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铁军的迫切需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凸显了党内监督制度的力量。这次市委对我院的巡视既是对我院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党组和全院干警的“政治体检”。市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认真检讨,先后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这一问题起底查摆、全面剖析,坚决贯彻落实蔡奇书记和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细致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巡视整改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巡视工作的各项要求,把这次市委巡视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洗礼,通过巡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首善标准,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反馈问题追根溯源、找准症结、精准施策、靶向治疗,进一步锤炼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能力。把筑牢忠诚作为根本政治原则,组织召开党组会开展专题传达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市委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学习活动,以“压实巡视整改责任,确保巡视整改成效”为主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强化落实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深刻检视分析,深挖彻查问题产生的根源。党组召开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全体同志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为遵循,深入贯彻蔡奇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了全面查摆、深刻剖析,从思想、组织、制度落实等方面认真梳理分析产生问题的内在原因,党组班子全体成员积极认领问题和责任,进行了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发言,围绕巡视反馈意见,逐一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并提出了明确整改意见。
(三)拧紧责任链条,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地。院党组把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作为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在手里、扛在肩上。院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4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落实专题汇报,逐项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推进重点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各党组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严格做到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部门,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巡视整改办公室5次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逐一分解整改任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修订《督办工作办法》,增加对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等相关内容。同时,围绕巡视整改主要任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院党组的集中领导和有力推动下,各部门对所承担的整改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分解、再定责,全院整改工作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全面整改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市委第四巡视组对我院巡视情况反馈的问题总体分为3个方面13类问题,我院结合实际,共制定整改措施124项,坚持“即知即改、立查立改、边整边改”,逐项对照市委第四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全力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地和相关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123项,另有1项正在推进落实当中。
(一)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创造性推动跨行政区划法院发展
第一,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
1.研究制定《中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明确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的组织与保障、学习任务与要求、学习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将集中学习研讨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切实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每名党组成员都做重点发言,充分参与研讨。建立中心组学习预习制度,党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提前自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中心组学习时发言集中、研讨深入。
2.党组层层传导学习压力,加强对支部日常学习督促检查,推动全院上下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并落实“党组会前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紧抓“关键少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等形式,提高中层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明确各支部书记抓好部门学习贯彻“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开展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党组成员已参加各党支部开展的学习活动22次,检查党支部学习记录7次,开展测试7次,派员参加党支部学习42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对各党支部、党员干警教育整顿学习记录进行检查,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党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以及中央、市委关于教育整顿部署要求等内容为全院干警讲授政治教育课。先后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采取专家授课、视频辅导、集中领读领学、集中交流研讨、参观践学、宣讲会、专题报告会、知识测试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培训,达到了深化理解的目的。设计开发“学习‘七一’讲话周周测”“政治理论周周测”微信小程序,每周组织全院干警参加线上答题。组织全院干警赴中国共产党党史纪念馆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型主题展览。组织青年干警参观长辛店二七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进行专题研讨,并组织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学深悟透。
第二,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发展
1.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对包括中央、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北京市和市高级法院关于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和我院成立等相关的各类文件及案件管辖的相关文件33份按时间顺序整理汇编成册,全景式反映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制度图景,明确改革目标与发展方向。
2.按照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深化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优化完善我院案件管辖方案,形成报告上报上级法院,推动进一步完善本院案件结构,进一步深化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进一步有效发挥特殊案件管辖职能。
第三,积极履行涉外商事案件审判职能,服务北京“两区”建设
1.我院于2021年12月成立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专门审理涉外商事案件。先后制定《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发展规划(2022—2025)》《北京国际商事法庭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两区”建设任务分工》,以更大力度服务保障“两区”建设。
2.加强涉外商事审判人才培养。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涉外商事审判人才高地建设,服务保障“两区”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为涉外商事审判人才培养奠定理论基础。制定实施《争创“北京法院国际商事审判特色人才高地”行动计划》,积极开展我院人才培养及高地争创工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互动交流,合作中标最高法院2021年度国际条约适用问题研究的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持续加强与高校之间的合作共建,在专家咨询、专家授课、挂职锻炼、专题研讨、法官培训、课题合作、资源共享等方面保持沟通交流。
3.积极推动解决域外法查明难问题,调研形成《推动解决域外法查明难问题服务“两区”建设报告》,制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指引手册》,与法律查明机构建立委托域外法查明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审判实践中域外法查明问题。
第四,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1.积极落实“接诉即办”,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强化服务意识,将“接诉即答”“接单即办”工作情况纳入党组会议题定期研究。组织开展《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接诉即答”“接单即办”联系法官工作机制的意见》专项学习,进一步强化服务便民意识。制定《“诉讼服务一体化应用系统”网络工单办理规范》,建立“收、转、办、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工单督办,杜绝超期办理现象。落实工单回访制度,截至目前,回访率100%。强化工作考核,将12368联系法官工单办理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接诉即办”工单办理质效提升。
2.加强诉后答疑工作,确保案件办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制定《涉诉信访初访案件办理规定(试行)》《涉诉信访续访案件办理规定(试行)》《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初访案件办理、判后答疑等制度措施。加快信访投诉处理进度,明确办理时间节点要求,强化答疑质效考核,提高干警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规范案件审理流程,注重加强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及时、合法处理当事人各项诉求。
第五,守正创新深化普法宣传,传递司法正能量
1.充分利用自媒体强化诉讼指引、普法宣传、司法公开等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发布微动漫11部,比2021年上半年翻了一番;公开案件信息同比上半年增长133%;发布网络公开课40期,取得良好效果。
2.创新宣传形式,2021年以来制作普法短剧、动漫等各类形式普法视频63条,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文章26篇,通过各自媒体发布新闻发布会预告海报8期,在视频号视频直播8场,官方媒体的点击率和互动性明显增强。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管党治警
第一,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1.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压实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党组成员定期向党组汇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将相关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深入查摆,自觉接受监督。压实党支部责任,各党支部积极落实《关于党支部书记研究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规定》,加强警示教育和干部日常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干警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在完成本支部党风廉政形势分析基础上,向主管院领导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压实执纪部门责任,配齐配强机关纪委和督察部门领导干部,完善督察员队伍,全面加强执纪力量。强化信访“主渠道”作用,对群众信访举报认真做好核查及研判工作,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并公示。压实干部部门责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规定,细化完善流程管理,强化纪律意识,不折不扣贯彻党纪法规,增强执行力,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况发生。将干部纪律作风纳入干部日常考核,作为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考察内容。拓展监督渠道,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倡议活动,全院干警及家属共同签署倡议书。组织干警家属线上参加我院“亲情开放日”活动,对干警家属进行廉政提示,切实发挥好“八小时外”监督作用。
2.强化“三个规定”制度执行,确保公正廉洁司法。院党组加强统筹领导,每季度研究部署“三个规定”相关工作。制定《落实“三个规定”操作规程的实施细则》,在全院广泛开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教育宣讲,各党支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有关内容12次,切实增强干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及时准确填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组织廉政监察员集体学习相关制度,确保认识到位、学习到位、理解到位、把握到位。推出案件研究前置审查措施,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研究案件时,首先审查“三个规定”落实情况,承办法官首先报告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接触交往、记录报告等情况。
3.强化警示教育,积极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2021年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2次,组织干警参加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组组长廉政教育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集中学习交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开展常态化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组织各部门针对执法办案、人财物管理等岗位实际,每半年梳理廉政风险点,同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对各党支部、各部门落实情况检查通报并纳入部门业绩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党支部和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持之以恒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建设。
4.狠抓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整改。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存在的顽瘴痼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当事人等意见建议,通过梳理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材料,检视巡视反馈问题等开展自查。组织开展大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逐一对号入座,剖析原因,深刻反思,明确整改方向。党组3次专题听取顽瘴痼疾排查调研情况,研究顽瘴痼疾整治工作,针对全院排查出21项顽瘴痼疾56个整治内容,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整治工作台账,完成整治措施84项,新建或修订制度23项,形成机制3项。全院各党支部共制定94项整改措施,均明确了整改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限。党组班子成员主持分管领域整治顽瘴痼疾专题会议16次,研究部署顽疾问题查摆整治,推动方案措施落实,评估检验实际效果,同时,深入各党支部检查督导整治工作,确保问题整治到位。盯紧重点人、重点案、重点事,对干警开展多轮次谈心谈话97人次,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撰写思想汇报、支部会检讨、评定瑕疵案件及组织处理等。全面梳理上轮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对照台账逐项检查,确保件件落实,对本轮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会7次、整改办会议5次,细化研究、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建立整改进度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实行专人专责督办,跟进督促检查整改进度,修订《督办工作办法》,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督办范围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第二,自觉接受纪检机关监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主动接受纪检机关日常监督。积极配合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回头看”实地检查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工作,配合防疫检查、教育整顿实地督导、信访检查、教育回访等监督检查。协助做好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组列席我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书面审查党组会议材料、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等活动,督促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推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
2. 提升信访举报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教育培训,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的针对性培训,探索开展以干代训。进一步规范信访排查、处置和交办督办线索办理工作,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紧盯薄弱环节,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1.全面规范离任人员管理。制定《离任人员从业情况报告制度》,建立离职人员从业情况台账,及时跟进监管,定期回访了解掌握从业动态。召开离任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宣讲会,明确相关禁止性规定,增强底线意识。建立离任谈话机制,示明离任后从业纪律要求,并签订《从业规范承诺书》,截至目前,已签订《从业规范承诺书》20份。
2.强化对在职干警亲属、离任干警违规代理案件情况监督。将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具有律师身份的情况纳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对离职干警和具有律师身份的亲属在本院代理案件情况,定期开展大数据筛查,防范违纪情况发生。
3.加强对执行拍卖流程监管,防范廉政风险。制定《进一步加强执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强化制度学习和贯彻落实。加大对执行案件的信访举报排查力度,实行业务部门进行专业把关、监察部门组织专题会议集体研判的两级核查制度。严格落实法官责任制,对执行案件查控财产内容确定、执行异议甄别等12个重要事项均由承办法官把关决定,并将长期坚持。
第四,厉行节约,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1.压实党组领导责任。修订《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违反整治“四风”、违反厉行节约要求的事项坚决不提议、不研究、不审批。压实大额资金管理小组、内控部门及财务部门相关责任,加强内控制度落实和经费使用管理,依规依程序决策和执行经费支出使用。
2.严格执行办公设备购置和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党组和大额资金管理小组集体学习《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的核定标准》、北京市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制度及《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进一步熟悉掌握相关规范制度要求,确保执行制度不偏差。强化日常管理,强化大额资金管理小组、内控部门严格履行监督审查责任。严格按照标准对办公设备和用品实施购置、配备和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的政策意识和底线思维,努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管理质效,确保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
3.厉行勤俭节约。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制度要求。进一步强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纪律意识。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11项整改措施,持续深入开展整改,均已整改完毕。持之以恒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要求,警惕和杜绝变相隐形情况发生。制定《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办法》,将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相关要求纳入制度管理,夯实制度保障基础。强化大额资金管理小组、财务部门履行职责,严把设备、用品购置关口,坚决杜绝奢侈浪费行为。大力开展节能型机关创建工作,完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措施,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半瓶水”以及餐饮浪费等现象。全面更换节电照明设备和节水龙头,增设雨水、冷凝水回收装置,切实将节能工作落实到实处。持续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宣讲活动、收听收看相关课程视频、印制宣传册,强化干警节约意识,养成节约自觉行为。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升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第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政治能力和议事决策水平
1.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党组会认真学习有关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生活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在2020年度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2021年度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有关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制定《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方案》和《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成员均按照要求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杜绝了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充分发挥了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
2.切实规范、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注重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将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纳入规范化管理,努力形成常态长效机制。2021年,三名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共8次。
3.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提升决策质量水平。修订《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按程序逐一听取汇报,逐一研究表决,提高议事决策质效。完善党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重点提升对相关议题内容、讨论情况、决策意见等要素的记载质量,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制定党组会大额资金支出事项汇报内容模板,明确项目依据、预期目标、项目前期准备情况、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来源及构成等具体内容,为党组会深入研究决策提供参考。
4.提升班子党建工作合力。制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制定班子成员抓党建责任提示单,推动党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一体落实、一贯到底。党组班子成员切实结合分管领域、持续加强常态化督察检查、谈心谈话、经常性检验党支部工作情况。2021年,三名党组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共计24次。
第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锻造优秀人才队伍
1.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助力人才成长。制定《干警轮岗交流办法(试行)》,有计划地开展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拓展干部培养锻炼渠道,促进干部成长成才。实行政治辅导员制度,加强青年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和配套制度,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人才高地建设,建立全院调研人才库,让更多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加强年轻干部实践历练和动态管理,始终保持干部队伍一池活水,为跨区划法院改革发展提供干部和人才保障。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严格执行公务员招录程序中有关任职回避规定,释明任职回避相关规定,发放任职回避提示卡,组织签订《严格遵守任职回避等相关纪律规定承诺书》。制定《干警及家属从事经营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干警近亲属从业禁止制度宣讲会,强化规矩红线意识,使亲属从业纪律规范入脑入心。组织干警亲属签订《法院工作人员亲属不在我院管辖范围内以律师身份代理案件、不影响司法公正承诺书》。运用信息化手段,在我院案件信息数据库对干警近亲属代理本院案件情况进行筛查,杜绝违规代理案件情况发生。
第三,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1.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抓党建责任清单和各级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构建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压力层层传导至基层,切实将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从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个层面加强党建责任制的学习宣传,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党组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制度。细化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密切党组班子成员与党支部和党员群众联系,通过经常性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提高。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深入推动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修订《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评议会,通过现场述职、当场点评,重点指出问题和短板。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结合全院部门业绩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党建责任落实。
2.加强对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新发展党员的培训轮训工作,利用“党支部云课堂”开展党务培训4次,组织新任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共16人开展党务能力测试,切实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党建工作素养和能力。
3.夯实党建工作规范化基础。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切实纠正个别党支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切实提高党员队伍质量。对入党材料审查把关不严的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深刻检讨和批评。对近三年发展的党员入党材料组织全面审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坚决严肃纠正。党组会研究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就严把发展质量关,做实做细基础工作,提出从严要求。规范党费使用管理,强化党组、各党支部党费管理使用相关制度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增强规范意识和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各支部已开展党费工作相关文件专题学习10场次。强化本院《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批、报销各环节程序,加大党费使用公开力度,接受党员监督。全面开展近五年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自查工作,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坚决清查纠正,不断深化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禁止“党务外包”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安排财务部门党员同志负责办理党费收支业务,坚决杜绝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经费制度,全力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顺利开展。
4.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机关党委采取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从严开展党支部工作机制和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向有关党支部发出督办单11份,及时通报党支部工作季度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检查落实情况。
三、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巡视整改非一日之功,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常抓不懈,实现常治长效。下一步,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要求,以更高站位、更严举措、更实作风,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一)筑牢思想防线,坚持举一反三,确保巡视整改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举一反三,全力以赴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严格执行本院《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和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确保对“三重一大”等问题的研究和谋划更加规范科学。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巡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把党对法院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党组决策权威和制度严肃性,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在党建队建和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的统领作用,确保巡视整改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二)注重统筹结合,落实“四个融入”,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不断引向深入。坚持把此次巡视整改成果与教育整顿效果相结合,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切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全面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落实“四个融入”工作要求,坚持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对全院干警的政治引领和履职能力建设;坚持巡视整改融入深化改革,研究解决长期制约法院发展的职能定位和体制机制问题,不断增强改革的主动性、紧迫感;坚持巡视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结合整治清理顽瘴痼疾,进一步健全完善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打造一支综合素质全面过硬干警队伍;坚持巡视整改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带头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扎实有效推动顽瘴痼疾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防止市委巡视整改问题反弹。
(三)衔接执法办案,抓好成果转化,更加奋发有为推动我院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从“两个大局”高度深刻认识跨区法院职能定位,按照蔡奇书记重要批示要求,盯紧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短板问题不放松,在持续整治审限管理不规范、法律适用不统一等条线顽瘴痼疾上持续用力,着力提高跨区法院的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涉外审判职能作用,完善涉外审判机制,充实涉外审判高水平人才队伍,积极营造首都高质量对外开放营商环境。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注重抓好巡视整改成果转化,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跟踪问效,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夯实司法公信力基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动真碰硬、深挖彻查的态度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线、标出底线。聚焦审判执行顽固性、反复性问题,加强梳理、系统分析,紧盯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薄弱环节,精准施策,靶向治疗,规范整顿,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不竭动力,努力推动全院改革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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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2年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