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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2-05-18
  • 文章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5月8日至7月23日,市委第五巡视组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开展了巡视。9月28日,市委第五巡视组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市国资委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市委有关要求,从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对待巡视反馈问题,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

  1.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委巡视组进驻期间,市国资委党委就围绕向市委巡视组汇报中自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月4日,市国资委党委会审议通过《向市委巡视组汇报中相关问题立行立改工作实施方案》,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于巡视组现场巡视结束前,将立行立改进展情况报送巡视组。9月28日,巡视反馈会后,市国资委党委当即召开党委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领导班子及各处室职责分工。9月29日,召开党委会,传达蔡奇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市委十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10月18日,市国资委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代表领导班子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巡视整改,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十八次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市国资委党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和工作业绩向市委、向系统干部职工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2.以上率下扛起政治责任。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首责、负总责,既统筹总体工作,又牵头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坚持逐条逐项审阅整改措施、修改整改方案,每周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定期与相关处室研究整改、推进落实。驻委纪检监察组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3.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形成了179项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以及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市国资委党委坚持每周汇总掌握整改情况,先后召开5次专题调度会、7次党委会,审议通过有关整改事项,持续推进整改。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巡视整改情况审核小组,对整改事项逐条把关,共提出5项共性、146项具体整改意见建议,并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向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及时请示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工作,主动报告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

  4.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市国资委党委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一是把巡视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推动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国资委系统形成生动实践。二是把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推动解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把巡视整改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相结合,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12月底,市管企业资产总额6.5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超2万亿元,同比增长16%;实现利润总额1323.8亿元,同比增长38.1%;实现净利润915亿元,同比增长41.6%,营收、利润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按照中央、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国资委党委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突出整改实效,以钉钉子精神逐条逐项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截至目前,76项巡视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67项,基本完成整改9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方面

  第一,突出学用结合。

  1.提高学习针对性、时效性。修订形成《北京市国资委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督促市管企业及时修订制度,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对市管企业开展全覆盖式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市国资委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创新发展等开展专题学习。召开北京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市国资委系统专场报告会,党委书记进行系统解读和深入阐释,督促市管企业领导干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指导市管企业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研讨交流并撰写理论文章,择优在《首都建设报》、“国资京京”刊发。

  2.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城市总体规划。下发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工作机制,构建请示报告工作全面覆盖、协同联动的制度体系。实时对市管企业日常请示报告中程序不合规、事权不合理、文种不规范情况进行提醒批评,并予以退文处理。组织市管企业深入自查分析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检查。持续督促指导市管企业加强与政府沟通,坚持规划引领,合理利用土地。对规自领域巡察发现的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会同相关市管企业梳理问题清单,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建立台账、逐项破题。

  第二,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1.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编制实施《北京市国资委国有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国有经济更高质量发展。督促相关市管企业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调整退出思路,积极推动非主业的优化调整。收集梳理市管企业报送的高精尖产业项目,遴选出50个项目纳入2021年市管企业高精尖产业项目库。持续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引导作用,推动高精尖产业重大项目落地,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高精尖、数字化转型项目进行评审,给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持。组织召开市管企业科技创新和高精尖产业发展调度会,对支持政策进行解读。召开“十三五”创新成果发布会,集中展示38项市管企业重大科技成果。召开央企·京企应用场景发布会,中央企业、市管企业共同发布106项应用场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推动劣势及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国企退出,定期召开疏解退出工作督导会,对市管企业尚未完成的疏解退出项目,逐一分析和督导。

  2.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企业集团。指导市管企业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搭建创新平台载体,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形成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印发《关于市管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加快国有经济数字化转型步伐,着力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指导市管企业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目标。科学制定“十四五”人才规划,打造“国资企航”人才品牌,指导市管企业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为北京率先建成高水平人才高地贡献国企智慧和力量。

  3.大力推动国有企业品牌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转型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开展市管企业品牌建设典型案例和品牌故事征集评选工作,优化宣传品牌形象。加大对国企“老字号”品牌的正面宣传,讲好品牌故事,擦亮金字招牌。

  第三,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搞好改革统筹谋划。聚焦国企改革三年任务,每周汇总掌握市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建立台账,加强督导。针对重要事项制发《督办通知单》,督促按时保质完成重点工作。市管企业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任务总体完成。建立市管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市级联席会议机制,成立工作专班,集中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加快改革步伐。组织召开全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对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指导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分析国务院国资委评估考核结果,对任务进度较慢的市管企业下发督办函。现场检查5家市管企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全市公司制改革达到国务院国资委评估要求,实现应改尽改。积极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大力推动国企‘一企一策’混改上市。

  3.加大专业化重组力度。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加快推动市管企业非主业资产的调整退出。督促指导相关重组企业加强资产重组、推进业务整合、促进干部融合。推动市场化经营机制和激励机制试点落实。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市管企业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十四五”期间劳动用工、收入分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会议,推动劳动用工改革措施落地。加大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落实力度,召开全系统专题部署会,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加强跟踪督导,全面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相关改革任务。截止目前,系统共6462家各级子企业实现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成率超过95%。

  第四,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

  1.积极推进监管职能转变。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落实《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主动性。

  2.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开展国资监管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逐项评估执行效果。加强市管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指导督促相关市管企业健全相关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市管企业每半年报送外部董事在企业现场履职情况及工作时间。充分发挥董事会考核评价作用。调整补充市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强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启动出资人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印发《关于协同建设企业在线管控平台的通知》,召开全系统国资监管数字化转型推进会,指导市管企业做好国资监管数字化转型工作,协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协同的数字化智能化监管体系。

  3.加快构建国资监管“一盘棋”大格局。召开市管企业“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小组会议,充分发挥监督协同机制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召开年度北京市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联席会议,明确市级部门统一监督标准、要求,推动国资国企改革“1+N”制度文件落实。组织召开各区国资监管机构人员政策宣贯会,对制度文件进行解读。指导各区国资委研究制定本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对区国资委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力度。

  第五,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加大经营风险化解力度。开展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开展市管企业降杠杆、降“两金”等工作专项检查,查找和推动解决市管企业存在的问题。定期举办针对市管企业法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利用“京企云帆法治讲堂”学习法律方面知识,在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国资京京”微信公众号、首都建设报相关专栏刊发文章。印发《市管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情况白皮书》(2020年度),督促各市管企业强化风险风控,全面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市管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加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考核权重。切实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大决策法律审核。

  2.扎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修订完善《北京市国资委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督促市管企业落实落地。举办系统宣传思想工作培训班。督促市管企业对本系统“两微一端”及新媒体账号进行自查统计备案,加强新媒体账号运营管理。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第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警示教育,层层传达压力。修订完善《市国资委党委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督促市管企业党委细化任务措施,并指导所属企业层层制定落实措施。分两批对44家市管企业全覆盖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动态抽查,并延伸检查73家二级以下企业,督促企业查漏补缺、举一反三,逐级压实责任。向各市管企业下发工作通知,明确要求市管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要包括对存在问题的查摆和改进措施。针对高风险业务问题,开展“回头看”专项排查工作,督促市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堵塞经营管理漏洞。召开2021年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对一年来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实名通报和剖析。召开2021年机关警示教育会,督促机关干部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强化自律。

  2.加强对资产评估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制定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办事指南,规范行权履职。在评估核准项目审核过程中,严格落实审核机制。召开资产评估工作总结交流会,对全面授权后的资产评估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对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管理提出要求,督促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全面履行监督责任。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重申〈关于建立监督执纪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办法〉〈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与市国资委党委协调机制〉的通知》,协助市国资委党委召开市管企业“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小组会,进一步加强与市国资委业务部门的协同联动。认真梳理市国资委业务部门监管职责,制定下发《移交问题线索重点提示清单》,督促及时移交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持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专职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关于推进市国资委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贯通的实施办法》等要求,积极主动参加或列席市国资委党委会、民主生活会等领导班子会议,及时通报信访举报和审查调查分析情况,全面分析研判市国资委政治生态,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导向,对市国资委系统内控管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京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抓好12345接诉即办日常监督,加大督办整改力度。从严落实统一审理相关规定要求,统筹做好形式审核、案件审理、会议研究等环节,严把审结和退补期限,推动统一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岗位设置,推动更好履行派驻监督职责。

  第三,坚决纠治“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召开加强与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完善作风建设任务清单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任务清单并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市国资委机关重点工作统筹机制,推动公文统筹、会议整合,协同推动落实。扎实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以职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主要依据,结合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探索考核结果运用,强化激励约束作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机关干部见贤思齐,进一步营造担当、作为、实干的工作氛围。

  2.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督促指导国企党建研究会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指导国企党建研究会完成“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社团章程”,修订11项制度文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兼职不得取酬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干部兼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审批。

  3.加大公车管理力度。重新核定市国资委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出台《北京市国资委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公务用车出场进场登记管理和加强司机教育管理条款。开展用车登记、进出场登记管理情况检查,加强对公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

  第四,严格财务管理。

  1.从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和接待标准。对2021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组织召开预算工作编制会议,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2.从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规范节日会员慰问品报账手续,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相关规定。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第一,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明晰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边界,规范决策程序。出台《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版)》,重申“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报请党委会审议,强化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党委会研究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局级领导联系企业名单。

  2.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文件形式通报会议情况。各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列席现场督导。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党员E先锋基础信息、工作手册进行检查,督促完善相关工作。

  第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1.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蹲点调研和日常了解,每季度形成《委机关处室干部队伍情况分析》。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坚持多渠道选人用人。在处级领导干部选任和职级晋升工作中,坚持突出政治标准,体现群众公认。通过党委会、工作部署会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干部选任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加强对选人用人过程的监督,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提升干部队伍管理水平。分类研究干部情况,有序推进轮岗交流。开展委内轮岗、外派挂职、市级交流、重大活动参与保障等工作,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对借调人员实行总量控制,进一步细化借调人员来源、借调时间、审批材料要求,严格审批把关。

  第三,加强系统党建工作。

  1.强化基层党建的分类指导。出台《北京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工作指引(试行)》,在全国率先明确党支部(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措施和路径。召开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专项部署空白项目、空白班组组织覆盖工作,实地调研督导工作落实,推动企业实现空白项目、空白班组动态覆盖。

  2.规范系统党费管理。出台《市国资委系统党费管理使用办法》,明确系统党费管理的具体内容、严格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手续等内容。坚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系统公示。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新成效推动首都国资国企更高质量发展

  经过集中攻坚,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

  1.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要求,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市管企业服务国家和北京市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2.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党建)考核,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六位一体”监督协同机制落实落地,形成监督合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四风”问题死灰复燃。

  3.全面提升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水平。把巡视整改与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转变监管职能,提升发展效能,大力实施国有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完成三年国企改革行动,打造国企改革的“北京经验”、“北京样板”,改出新活力,改出新效率、改出新质量。

  4.夯实市管企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基础。持续贯彻国企基层组织条例等制度,推进党的组织全覆盖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持续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开展系统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检查,促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分类指导,切实发挥不同企业党组织的作用。

  5.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定期研究巡视整改进展和问题,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按时保质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定期分析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拧紧自上而下的责任链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对推卸责任、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坚决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83560978;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B座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办;邮政编码:100053;电子邮箱xszg@gzw.beijing.gov.cn。

  

  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205/t20220517_77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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