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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戒毒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2-05-18
  • 文章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中共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戒毒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

  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5月7日至7月23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中共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戒毒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视。2021年9月28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向中共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戒毒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突出政治引领,统一思想抓整改

  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市委巡视整改要求、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先后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30余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监狱戒毒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直面问题、认领责任、动真碰硬、扎实整改。迅速将巡视反馈意见印发市局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党委,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召开全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市局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带动全局上下形成抓好巡视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是着力提高监所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有效路径的共识。

  (二)突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推进抓整改

  局党组坚持把强化党对监狱戒毒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巡视整改始终,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全局统一调度、统一督办、统一会商机制,实行“日结、周报、旬研判”。主动与上级要求对标,就巡视整改方案、重要整改任务、追责问责等事项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市领导、市司法局领导多次调研指导我局巡视整改工作。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主动承担市委书记专题会重点点出的问题整改工作,主持召开相关会议20余次,直接批办30余次,部署、过问、协调、督办50余次。其他班子成员聚焦分管领域重点难点任务,坚持“整改进展定期听、整改成效实地看、整改梗阻牵头破、整改情况逐个审”,形成了“党组主责、一岗双责、上下联动、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系统思维,压实责任抓整改

  局党组围绕向市委巡视组汇报中自查出的问题、队伍教育整顿发现的问题、中央和市委督导队伍教育整顿指出的问题等,边接受巡视边同步整改,一起步就强化“改”的基调、“严”的作风。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逐条梳理、研究制定“一总三专”整改方案(一总指市委延伸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方案;三专分别为市委书记专题会议重点点出问题整改方案、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工作专项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每项措施均由市局班子成员牵头统筹,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责推进,市局巡视整改办协调督办。坚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督实导,实行销号管理,持续加压,强力推动。坚持“严”的主基调,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在区分问题性质、情节和责任认定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全面从严、精准审慎有力的原则进行追责问责。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当下改”与“长久立”,建章立制75项。

  (四)突出以案促改,正风肃纪抓整改

  局党组立足首都特殊政治地位,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彻底肃清傅政华等人流毒影响。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围绕系统内发生的典型案例,6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民警现身说法。坚持队伍教育整顿与巡视整改相衔接、齐推进,激发自查自纠内力,突出线索核查威力,强化组织查处震慑力,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强力推进警囚界限不清等顽疾治理,积极营造清朗政治生态。

  (五)突出实践检验,务求实效抓整改

  局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中心工作、融入监狱戒毒工作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合并同类项,打好组合拳,以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建设的实效检验巡视整改成效。克服疫情影响,完成罪犯、戒毒人员收押和释放解除衔接工作,确保了建党100周年、十九届六中全会、冬奥等重要节点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实现了连续25年监所持续安全稳定、26年遣送安全无事故。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监所持续保持“零疫情”、罪犯戒毒人员“零感染”。健全完善执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构建包括局内纪检部门监督、警务督察部门监督、法制部门监督以及人大和政协监督、检察监督、社会监督等在内的“九纵五横”执法制约监督网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出并完成加强罪犯健康管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提高戒毒场所医疗工作水平等14项为群众办实事清单,调查回访满意率为96.8%。

  二、坚持动真碰硬,全面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

  截至2022年4月26日,巡视反馈的4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完成率88%;基本完成6个。制定整改措施234条,已完成228条,正在推进、尚未完成6条。建章立制75项,按规定向市财政上交了土地房屋出租收入、占地补偿款,依规依纪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民警职工进行了责任追究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不够深入,围绕监狱戒毒工作主责主业落实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方面

  第一,深化理论武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

  1.增强理论学习的敏感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政治学习工作的通知》,建立学习内容及时跟进报送、学习计划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推动党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首都监狱戒毒系统落地生根。

  2.建立主责主业专题研讨机制。市局党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反思理论学习不深、精研深思不够、结合职能做实不足等问题,查找剖析了学风背后的作风不实和敏感性不强问题。制定《关于突出改造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改造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至少一次围绕改造工作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3.建立理论学习巡听旁听制度。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制度(试行)》,由市局和清河分局安排专人随机列席下一级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已完成全部所属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

  第二,树立正确改造理念,进一步增强改造戒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加强党组对教育改造工作的领导。把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等监狱核心业务纳入市局党组会议事清单,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党组领导把关作用。制定《关于突出改造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改造工作的意见》及分工方案,明确了突出改造主体地位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工作原则、重点任务。提高教育改造在核心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比重,2022年度教育改造指标占核心评价指标比例大幅提高。

  2.进一步完善科学改造体系。印发《关于加强教育改造针对性的实施意见》,强调转变思想树立创新工作理念,围绕科学认识罪犯、改造罪犯、评估罪犯以及建立工作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关注犯因、研究犯因、围绕犯因开展针对性改造的工作机制。创新改造方式方法,开展愤怒控制、积极行为养成、正念训练等丰富多样的改造项目,帮助罪犯化解心理危机。积极探索针对不同类型、不同人格特点罪犯的分类教育模式,聚焦暴力倾向、情绪控制等犯因问题,研究制定暴力犯针对性改造方案,形成《暴力罪犯针对性改造指南》《杀亲类罪犯分析及管教建议》。

  3.加强民警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核心业务培训经费投入,建立常态化实战练兵机制和专家型民警培养机制。评选监所级专家型民警、局级专家型民警,加大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开展优秀专业技能项目评比表彰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专家型民警队伍建设的意见》,修订《专家型民警管理办法》,制定《改造(戒治)业务2022-2024年三年专业化人才培养计划》,明确教育培训资源向管教戒治类核心业务人才倾斜,多措并举提升队伍职业能力。

  4.健全完善教育改造工作激励机制。建立干部人事部门与教育改造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加大对改造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民警的宣传表彰奖励力度和干部选拔使用力度。开展“最美身边人”、“首都监狱戒毒卫士”等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并通过事迹报告会、微信公众号、社会媒体等进行宣传。

  第三,提高刑罚执行站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党组对刑罚执行工作的领导。多次召开刑罚执行工作推进会,定期通报“减假暂”案件办理情况,积极推动案件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市局《关于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重要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层报上级部门。开展刑罚执行业务培训,端正行刑理念,提高刑罚执行能力。严格案件办理,修订《关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案审查工作规定》《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实施细则》《监狱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程序实施细则》,印发《进一步加强刑务中心建设意见》,编发《刑务中心工作指南》《刑罚执行制度汇编》,建成监区、监狱、市局三级刑务中心,运行集中办案、复查考察、交叉互审、督查指导等机制。

  2.强化监狱惩戒功能。推进高中低不同戒备等级监区建设,依法依规打击罪犯狱内严重违反监规监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强化罪犯行为养成,规范日常管理,设立“罪犯改造警示教育日”,利用“新生大讲堂”平台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

  3.健全完善科学评估机制。深化确有悔改表现评估试运行工作,调整完善“确有悔改表现”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完善科学评估体系,加强评估队伍建设,建立评估矫治中心。强化危险性评估结果应用,加强全局罪犯危险性评估高危以上人员管理。出台《关于规范评估矫治工作的意见》,各项评估矫治工作运行有序,为罪犯管控、针对性改造、岗位确定、减刑假释、释放衔接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强化保密教育。

  组织全局民警职工学习《北京市保守国家秘密条例》等规定,参加“保密大讲堂”培训,开展保密知识答题活动。在市局办公网保密在线栏目发布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片、《北京市保守国家秘密条例》宣传教育资料,增强民警职工保密意识。

  (二)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偏差,未能落实‘严’的主基调”方面

  第一,逐级压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

  1.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政治轮训、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自警自律八项承诺》。修订市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暨抓党建工作责任提示清单》,印发《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加强检查监督,严肃责任追究,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齐抓共管。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审核联系单位政治巡察“三同步”活动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等,结合日常检查调研,加强检查督导。督促各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挂账督办、责任到人、办结销号。结合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约谈了问题较多的单位党委书记,指出问题,限期整改。

  3.规范开展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制定印发市局《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指标,采取日常检查和动态抽查等形式,强化对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全覆盖检查考核和常态化约谈。每季度逐级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工作,督促局属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4.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调整局属监狱戒毒场所内设纪检机构,规范全局纪检部门职能,全部配齐监所纪委书记。严把纪检监察干部选任关。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开展问题线索处置业务技能比武。全面考核纪检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确保对基层纪检部门的管理指导落地落实。

  第二,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1.严格查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严格执行《北京市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市纪委《关于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漏报、隐瞒不报的问题线索处置的意见》,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漏报、隐瞒不报问题线索依纪依法严肃处置。建立常态化抽查核查机制,每年对基层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一致率进行排名,对连续两年出现查核不一致问题的领导干部从重处理。

  2.强化纪检工作全面从严意识。聚焦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夯实组织制度,规范纪检工作,明确纪委总体职责和具体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方式,突出专项监督,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震慑,不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3.完善纪检部门执纪工作规范。编发《纪检工作制度》,制定《队伍教育整顿线索办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线索办理的工作分工、接收登记、研判分类、流转移交、线索处置、反馈报告、督办指导等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纪检“六统一”工作机制,统一办理重大敏感案件,规范问题线索查办程序,提升执纪问责工作质量。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检查考核。严格执行市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每半年开展检查考核,并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绩效考核。

  第三,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范治理。

  1.规范监狱企业管理。把研究决定监狱(戒毒)企业重要事项纳入党组(党委)会议事清单,每三年对监狱企业经营管理、效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情况至少开展一轮审计。完成监狱企业公司制改革,完善监狱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企业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编制《安全生产和劳动改造(戒治)工作学习资料》,促进监狱企业规范运行。

  2.加强基层监所土地房屋管理。开展土地房屋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市局每季度督导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新出租土地房屋审批情况、防干预登记制度落实等情况。清理土地房屋出租收入,相关收入已按规定上交市财政。

  第四,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检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主要措施及分工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在全局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和“回头看”。

  2.开展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清查和整改工作。限期腾退、整合、改造超标办公用房。经整改,全局处职领导办公用房面积均符合办公用房标准。

  3.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细化派车类别,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统一调配使用车辆。规范警车内部准驾管理。

  第五,坚决整改落实巡视、检查、审计等反馈的各类问题。

  在市委巡视组进驻期间,市局协调推进清河分局党委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上一轮市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全部完成。完成市委政法委驻在式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收尾工作。积极整改内部审计问题,整改完成率96.6%。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精气神不足”方面

  第一,从严从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1.聚焦班子自身建设建章立制。制定《关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班子自身建设的努力方向和提升路径。制定《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贯彻中央、市委决策部署的制度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2.加速推进原市监狱局、市戒毒局两局融合。出台《关于促进队伍融合、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机构融合、严明纪律作风的通知》,开展“大融合、大团结、大发展”主题教育,召开队伍“促融合”座谈会,开展“我为队伍融合献一策”等活动,持续推进干部交流融合,切实促进“人合、事合、心合、力合”。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市局党组专门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双重组织生活是政治规矩、是党规要求的认识。加强监督提醒,建立组织生活会“双提醒”、党课预审等机制,严肃规范开展党内生活。

  第二,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对二级单位班子统筹管理。从严从实抓好局属单位班子建设,调整配齐清河分局等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出台《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流程》《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试行)》,对处职领导干部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领导干部进行奖惩、交流、提拔、任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意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规定(试行)》,强化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使用。严格落实执法勤务职级、公务员职级晋升相关规定。加强对患病、艰苦岗位党员干部的走访慰问、谈心谈话。推树领导干部先进典型,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促进人岗相适,根据职位空缺和实际需求,综合考虑干部任职年限、任职经历、自身特长等因素,加大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进一步使用力度,及时做好干部岗位调配。

  3.加强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规范处级干部证件领用保管台账,严格做好领用归还登记,确保台账与审批材料账实相符。严格审批审查手续,进一步规范证件管理工作,明确出国(境)人员回国后5日内,收回证件集中保管,并履行登记保管手续。

  4.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工作。严肃处理漏报、瞒报问题,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给予了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调离岗位、诫勉等处理。每年对填报对象开展一次专题培训,编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政策辅导手册》,开通政策咨询热线。

  5.完善借调制度。返回长期借调民警,分批有序清理借调人员,出台《关于做好民警借调工作的通知》,从严审批备案,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借调人员。

  6.加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下督导力度。开展督导业务培训,建立完善督导工作机制,开展交叉督导,实行挂账销号和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推动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

  第三,补齐党建工作短板。

  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召开市局机关第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市局机关第一届“两委”领导班子。印发《中共北京市监狱(戒毒)管理局机关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规范了议事决策流程。印发《关于机关党支部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结果与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挂钩,进一步压实机关党建责任。

  2.细化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责任。明确把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必述必报告”内容。制定《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暨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提示清单》《市局领导班子成员12类分管领域抓党建责任补充清单及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工作补充要求》,清单化、台账式推进落实党建责任。

  3.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业务相关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党建业务相关工作的若干措施》,细化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组织生活等工作。编印《党费工作手册》,明确不得使用党费购买与党员教育无关的书籍。

  4.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经选举,清河分局所属单位党委委员全部配齐。按照支部委员补选程序,推进完成党支部委员补选工作。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换届督促提醒制度,建立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台账。

  5.严格规范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结合党建工作考核对各单位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考核规定进行处理和督促整改。规范党务培训管理,严肃考勤考试管理。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首都监狱戒毒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监狱戒毒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党的领导,在筑牢政治忠诚上再发力。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监狱戒毒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监狱戒毒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来抓,持之以恒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政治忠诚。深化理论武装,积极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首都监狱戒毒工作的思路、履行职责使命的举措,不断推动新时代监狱戒毒工作创新发展。

  (二)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上再发力。突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持严管厚爱,扎牢织密主体责任压力传导、组织推进、动态检查、考核问责等责任落实体系,确保主体责任逐级压实、向基层延伸。压实“一岗双责”,突出对“一把手”监督。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完善权力运行和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减假暂”案件办理的监督审查,推进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强制报告和逐案承诺,从严查处警囚界限不清等违法违纪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案件办理中感受公平正义。

  (三)强化组织保障,在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再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逐级落实抓基层党建责任。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政治功能,严格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升党组(党委)议事决策能力和水平,完善担当作为、容错纠错的激励机制,引领队伍团结干事、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力选拔任用在艰苦岗位、基层一线脱颖而出的优秀干部,同步推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关键岗位干部配备以及干部交流,营造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四)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在打造“四铁”队伍上再发力。突出铸魂强能塑形,大力推进监狱戒毒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建设“政治机关、学习机关、服务机关、廉洁机关、高效机关”。深化“五大警营建设”,选树“最美身边人”“首都监狱戒毒卫士”等先进典型,开展职业仪式教育,增强民警职业忠诚度和成就感。聚焦核心业务,强化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人才培养、项目带动,不断提升队伍职业能力。深化从优待警,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持续深化“算清六笔账、行稳从警路”警示教育,推进从严管理教育向八小时以外延伸,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五)强化实践检验,在推动首都监狱戒毒事业高质量发展上再发力。坚决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督办力度,紧盯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需逐步解决的,持续跟踪督查,一抓到底;对正在实施、需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突出实干实效,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完善监所治理体系、提升监所治理能力、推进监狱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深化落实“一四五四”北京行动纲领,坚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基础,全力备战党的二十大等重要任务。践行改造宗旨,聚焦确有悔改表现,综合运用计分考核、劳动改造、课堂化教学、心理矫治等载体,不断提升改造戒治质量,努力向社会回送更多合格守法公民。坚持“接诉即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落地落实,提升服务平安北京建设的效能,不断增强首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以实际行动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386038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东街七号;邮编:100054;电子邮箱:xszgb@jyj.beijing.gov.cn。

   中共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北京市戒毒管理局)党组

   2022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205/t20220517_77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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