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监督营商环境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护航企业发展。”日前,砀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监督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双百行动”动员部署会上强调。
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召开后,砀山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起来,积极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以实际行动强化作风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全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在全县选取129家规模以上企业或代表性企业,选派100余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联系包保,集中开展护航企业发展“双百行动”,达到“一企一纪检”,实现纪检监察机关“零距离”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助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在这次“双百行动”中,纪检监察干部初次入企走访时,将列明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信息、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举报范围、投诉举报电话和政商交往规范等内容的“名片”和“监督卡”送达企业。同时把纪检监察机关包保联系企业的工作人员相关信息、信访举报方式、受理范围统一制作公示牌,在企业显眼位置进行张贴,广泛收取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
开展走访是“双百行动”的关键。各包保联系人员定期开展走访摸排,每周到企业至少走访一次,通过“监督找问题”,对涉企职能部门落实政策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对涉企服务的公职人员工作作风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企业发展诉求和困难及时掌握。针对收集的问题线索、企业诉求意见建议等分类研究处置,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受理范围内线索按流程进行办理,诉求类线索以问题交办单等形式转职能部门或镇(园区)办理,并及时跟踪监督落实进度和结果,并向企业反馈,做到真正的护航企业发展,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强化“双百行动”组织有力、走深走实,砀山县纪委监委成立了“双百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问题收集组、线索处置组和跟踪督办组。明确要求包保干部不得直接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得干预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从事监督管理活动,不得为企业不法行为充当说客、站台说情。
“我们坚持服务渠道灵活、畅通、高效,并不定期对选派的包保干部进行抽查,以保障此次活动真正走下去,见成效。同时,将及时通报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有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切实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委机关“双百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