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充分发挥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的作用,中卫市委巡察机构建立了《市委巡察机构到县(区)调研指导工作办法》,强化对县(区)巡察工作指导,着力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明确目标任务,传导工作压力。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明确5项15个方面指导内容,成立3个调研指导组,分别由市委巡察组主要负责人挂帅,对口联系两县一区巡察机构,通过调查研究、日常指导、工作督导等方式,了解县(区)巡察工作全面情况,推动解决制约巡察工作发展的实际问题;指导巡察机构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深化政治巡察要求、完善巡察制度体系、加强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督促巡察机构全面履职,不断提升政治监督能力,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细化调研内容,规范工作要求。从规范巡察工作各环节入手,对县(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全覆盖推进情况、书记专题会报备资料、巡察工作方案等进行把关,指导精准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细化政治巡察内容,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指导巡察机构建立完善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的统筹衔接制度,与审计、财会、信访、统计等职能监督的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巡视巡察工作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综合监督作用;指导县(区)全力推进金纪三期巡视巡察工作网络平台和巡视巡察单机系统建设,加强系统业务培训,全部完成巡察数据录入,为巡察工作规范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严格责任落实,提升工作质效。坚持把调研指导与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一体组织、一体实施。市委巡察办每年对县(区)开展督促检查、召开县(区)巡察办主任座谈会不少于2次,年内完成对两县一区的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各调研指导组常态化开展“嵌入式”指导,在巡前培训、方案制定、巡察了解、报告起草等重要环节帮助把关定向,并就市县巡察工作中遇到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形成调研指导报告,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阅,共同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中卫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