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聚焦监督专责,明确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程序,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坚决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强化精准受理。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精准受理辖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表彰奖励等具体事项为回复意见重点。2021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96批次16145人次。
规范审核程序。在收到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后,由案件监督管理(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围绕是否存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联合会审,提出初步意见,经领导审核后,正式回复征求意见单位,做到程序规范、逐级审核、层层把关,作出的回复意见准确、全面、客观、权威。
确保回复实效。督促承办部门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尤其加强对涉及关键岗位和重点人群问题线索的研判处置,动态更新台账,及时录入系统,提高廉政意见回复信息化水平。对于人数较多的征求意见,提前与组织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核对被回复对象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实效性和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兴庆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