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慕德贵、蓝绍敏、何力、李飞跃、桑维亮、王忠、杨永英,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李元平,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李再勇,省法院院长韩德洋,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列席会议。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时玉宝参加会议,并作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
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在表决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谌贻琴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全面准确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等法律,落实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制度,确保会议各项部署要求在贵州落地落实。
谌贻琴指出,“贯彻党代会、喜迎二十大”是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认真细化落实党代会关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统筹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人大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听取了李飞跃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李三旗作关于《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草案)》《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信访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贵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毕节市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修正案(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省委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