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多元店租要回来了,通往小瓦村的桥梁建设就有了资金保障。”5月6日,我们到瓦溪村入户走访时,村党支部书记满是笑容。
今年1月,我们围绕各村落实村务公开及村级三资管理情况启动巡回接访工作。“我们村的店铺租金是不是被村干部‘吃’掉了。”在瓦溪村巡回接访时,有村民这样反映。
原来,瓦溪村和县里一家公司曾存在山场纠纷问题,后来该公司将县城的3间店铺补偿给了瓦溪村,这件事全村都知道。村民微信群定期公开这3间店铺的财务收支情况,但是近几年却都没有看到租金。
我们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迅速开展外围核查工作。
按照村财乡管的规定,村里每一笔收入支出,乡经管站都会有记录。我们通过翻阅近年来村财账户信息,发现店铺2014年已出租,有合同协议及租金收入,但2017年之后就再没有租金收入记录了。
我们来到县城实地走访,发现店铺正在营业。
“你们是和谁租的店铺,租金怎么算?”
“与村主任签的合同,店租每年15000元,一年一结。”店铺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所说的内容与乡经管站相关信息吻合。承租人从2016年开始租下这三间店铺,合同上有时任村委会主任邓某的签字和村委会的印章,转账记录的收款人也是邓某。
“2017年以后的租金哪去了?”我们找来了相关村“两委”干部谈话。
“2018年以来,就没有听说过这笔钱,也没有开过收取店租的收据。”
“有听村主任说店铺租给别人做铝合金了,至于租金多少,合同怎么签的,我不太清楚。”
是刻意隐瞒还是另有隐情?追问下,我们得知邓某平时工作作风比较霸道,其他村“两委”干部不了解租金事情。
我们在县纪委联系室和片区小组协作配合下,固定相关证据,找来邓某。
“你们村的店铺租金是什么情况?”
“租给别人了,租金15000元每年。”
“2017年之后的租金呢?”
“我不清楚,昨天村里账户收到了75000元,应该是租金收入。”
“当时约定是五年一付吗?”继续追问下,邓某有些支支吾吾。
“这是你和承租人经济往来凭证,你解释一下。”
“这些是他借我信用卡周转资金的钱,不是租金。”邓某说。
“你们每年的经济往来就15000元,每次转账都备注了租金。”
在证据面前,经过思想教育后,邓某一五一十交代了实情。原来,邓某这几年生意经营不善,出现资金缺口,便私自挪用店租。察觉到我们正在核查后,他便将2017年至2021年收取的75000元店租转给承租人,让其转入村财账户上,试图借此掩盖其挪用村集体资金行为。
最终,邓某因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村集体资金用于营利活动,受到党纪处分。相关责任人员因履责不力受到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