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动态调整的,你村张某的低保在2015年评议的时候符合条件,现在她的经济状况明显改善,儿子在大学任教,家庭整体收入已不符合低保条件,应该取消其低保待遇。”这是萧县纪委监委开展低保专项督查时的工作情形。
萧县纪委监委紧盯“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推动严把“四关”,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严把“低保入口关”。对于低保户的申请,严格按照低保审批流程,通过入户调查,详细核实申请原因,全面掌握了解具体家庭情况,核准核实申报信息。全面对接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发挥好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对因灾、因病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不漏一户一人。
严把“调查审核关”。督促民政部门强化对农村困难家庭摸排,对于因重病、重残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并符合低收入条件的家庭进行登记并录入系统,加强预警监测,强化动态跟踪管理。畅通举报渠道,积极鼓励和支持群众参与审批过程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涉及低保问题线索坚持快查速办,肃清事实。
严把“动态管理关”。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低保户现有收入进行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停发。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精准认定,切实保障应保未保、应退未退问题,低保对象死亡后,要求村(居)委会及时上报核销。
严把“责任追究关”。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监督、贴身监督的作用,实现对低保工作各个流程长效监督、精准监督,对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纪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增强低保经办人员“高压线意识”,以有力监督形成有力震慑。
“低保救助涉及困难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职责定位,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低保申报、审批全过程,守好民生资金‘钱袋子’,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落细落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