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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以“三资”管理为切口 清扫基层“微腐败”

  • 时间:2022-06-10
  • 文章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俺们村干部私自做主分配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近日,一个反映抚顺市新宾县红升乡某村干部违纪问题的举报件,引起了新宾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的注意。经核实,该村干部因未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议事规则,违反了组织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今年以来,新宾县纪委监委以“微腐败”大清扫为抓手,以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管理问题为切入点,建立“微腐败”问题线索重点监督台账,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制度,精准施策,靶向监督,常治长效,切实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作风问题。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办结“微腐败”信访举报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8人,为2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化解信访问题18个,群众满意率显著提高。

  促进公开:推动“三资”管理更阳光

  县纪委监委充分借助“互联网+”的信息公开优势,加快推进大数据监督平台“三务”公开模块建设,在沿用原有传统公示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平台实时公示“三务”,让村民能够随时随地知晓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及时了解到村内大事小情以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信息,让基层“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挖细查:聚焦“三资”管理强监督

  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县委巡察办、农业、审计等部门的联动,收集、深挖相关问题线索。信访、案管等部门定期对“三资”问题线索梳理汇总,形成专门台账,销号管理。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审理室对涉及“三资”的案件定期分析研判,归纳汇总,列出多发、易发问题清单,选取15个重点村开展提级监督试点工作,通过“六项提级”措施,即提级自查自纠、提级列席会议、提级台账管理、提级备案、提级监督检查、提级线索查办,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村集体产业项目管理,发挥正风肃纪监督员作用,检验“三资”提级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效性及不足,从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有效遏制基层“微腐败”的发生。

  严查精管:规范“三资”管理提质效

  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县纪委监委向县委提交调研报告,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各乡镇履行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对发现的个性问题,运用“告知单”“催办单”“告诫单”,及时跟踪问题整改,压实各乡镇主体责任,推动镇村两级履职尽责;对重要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妥善处置,采取领导领办、直查直办、挂牌督办等措施,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五个方面开展案件评查,严格执行“乡案县审”,提升查办案件整体质量。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fs/system/2022/06/07/0301235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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