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系某局的部门负责人,将其收受工程承建方所送财物的行为定性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证据不足,需要补充调取卢某对该项目负有监管职责的证据材料。”近日,在江苏省淮安市纪委监委组织的案件审理工作专场点评会上,审理室主任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相关问题。
今年以来,淮安市纪委监委已对清江浦区、淮安区2020年7月以来审结的1212件案件开展了全面评查,召开了两轮反馈会议并下发了评查情况通报和反馈问题清单。
据了解,2020年底,江苏省纪委监委向淮安反馈案件质量检查情况,指出程序手续和管理文书类问题占比较高。该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深入整改,创新开展全流程案件评查工作,下发《关于加强对案件程序手续和管理文书检查考评的通知》,构建以《案件质量检查考评细则》为主线、日常评查和专项评查为两翼、评查结果运用为目标的“1+X”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先后对县区、市直单位案件质量开展全面评查2次,对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等专项评查6次,强化对全市案件质量的全流程评查。
为放大案件质量评查效用,该市纪委监委还出台《案件质量通报讲评办法》,对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定期集中点评。针对影响案件质量的主体身份核实、证据材料收集、涉案财物处置等常见问题,编印《审查调查卷常见问题及规范要求》,并印制成“口袋书”,供办案部门参考适用,增强了业务指导的实用性、便捷性。
近期,针对案件进入审理程序之前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将其列入重点攻坚课题,通过开展“打造铁案工程提升案件质效”行动,建立健全《自办案件受理及退查补查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形成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切实加强案件在信访、案管、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和案件审理各个部门流转的过程性监督,织密案件办理全流程质量“管控网”。(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