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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推动机关纪委高效履职 持续形成监督合力

  • 时间:2022-06-1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

  机关纪委处在正风肃纪反腐的第一线,促进完善发展的最前沿。杭州各级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主动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的监督指导,围绕开展日常监督、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履职尽责等方面,强化机关纪委监督职能,提高精准监督执纪的能力,进一步延伸党内监督触角。

  协同联合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检察官与律师之间存在比较频繁的业务往来,可能发生私下接触、插手案件、介绍案源、利益输送等廉政风险。”日前,为进一步构建检察官与律师“亲”“清”关系,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1+3”联合督查组,对近10年来退休、辞去公职、开除、辞退、调离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开展违规从事律师职业专项监督,共摸清底数45人。

  由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牵头,区检察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纪检委员共同参与的“1+3”模式,是该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联动协同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形成监督合力的具体实践。

  发挥机关纪委贴身监督、日常监督、全程监督优势,有利于推动基层党组织做细做实全面从严治党。杭州市上城区纪委监委在区住建局试点推行“驻点访察”,即派驻纪检监察组从长期单一驻点转变为流动式驻点,驻点期间联合驻在部门机关纪委,紧盯行权密集岗位、业务办理流程、窗口工作人员等重点环节、重要人员,及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22年以来全区处置城建系统问题线索同比下降近七成。

  学练结合 着力提升监督能力

  “个人自驾私车开展疫情防控检查,高速过路费可以报销吗?”“按照规定,个人自驾私车从事公务活动的各种交通费用都不能报销。”日前,一场关于区直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交叉检查的“实战演习”,在杭州市临平区直单位纪检干部业务培训会上展开。

  为持续提高区直单位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临平区定期开展“业务教学+疑难解答+实战演练”业务培训班,涵盖解读典型案例及党纪处分规定、分析机关纪委的定位与职责、讲解党风政风监督事务等课程,再通过“以训促学”,实现学以致用。

  日常培训、学练结合,是提升机关纪委干部职业素养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为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杭州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充分利用案件资源,从近三年200多个案件中选取25个典型案件,编印专题学习材料,开展机关纪委干部警示教育,严防“灯下黑”。此外,在守牢选人用人“入口关”上,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加强对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审核把关,注重选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全年共有15家市直单位调整机关纪委书记。

  督帮一体 助力规范履职

  “新院区搬迁前的物资采购种类多,资金大,有没有可能存在拆分采购项目的情况?”“哪些项目需要由县招投标中心采购?”近期,浙江省桐庐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电话响铃不断,时常接到县妇幼保健院特邀监督员的“求助”电话。

  据了解,桐庐县卫健系统试点推行网格化监督模式,以各医院支部为网格,吸纳了一批退休离岗、经验丰富的医药“内行人”作为特邀监督员,协助机关纪委对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人事调动等高风险领域开展联合督查,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今年以来,杭州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通过建章立制,强化与驻在单位机关纪委业务指导、会上研判、沟通协调、联合排查,形成督帮一体、以帮为主的监督模式,推动机关纪委高效规范履职,助力营造驻在单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例如,杭州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旨在解决重要情况未及时报告、执纪审查不够规范、定性量纪不够准确等问题,推动提升机关纪委执纪水平和办案质效;杭州市西湖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定期对机关纪委履职清单进行修订,共制定7方面25条履职细则,再通过定期听取汇报、不定期抽查台账等方式,构建监督闭环,确保规范履职有成效。(通讯员 蒋鹏英)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05/t20220523_61466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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