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委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媒体报道

镇海推行工程建设"十不准"负面清单

  • 时间:2022-06-1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近日,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董家畈集中居住区工程项目现场,该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看到,工地上机器轰鸣,建筑工人们正在有序进行打桩作业,工地入口处除了电子测温设备、场所码展示牌等疫情防控有关设施外,还树立着一个醒目的监督公示牌,明洲集团纪委的监督电话一眼可见。

  “这里要建成17幢高层建筑,计划于2025年交付。”明洲集团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量大,集团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患,把清廉国企建设延伸到项目部上。

  明洲集团是镇海区属大型国有企业,总资产39亿元,集团在编员工481名。今年集团实施区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32个,总投资超250亿元,一线项目人员总量超300人。把项目部管起来,成为该集团清廉国企建设的重中之重。

  “过去我们更多重视集团内部的内审、财务、人员管理等清廉制度建设,但廉政风险不仅在集团内设管理部门,项目部也同样存在。”明洲集团纪委书记邵敏介绍,去年,该集团纪委专门对项目部廉政风险进行排查,查处各类问题30余条,涉及施工管理、材料验收、安全检验、工作协调等多个方面。在全面排查基础上,该集团建立清廉项目部制度,明确提出“十不准”负面清单。

  “不准接受管理对象为个人住房装修(材料)、婚丧嫁娶、亲友的工作安排或其他私事行方便;不准向管理对象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向管理对象及关联人员借钱……”“十不准”负面清单紧扣国企一线人员岗位属性,厘清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权力边界,为一线人员筑牢“拒腐防变”堤坝。

  在项目部板房内,镇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看到“十不准”负面清单被张贴在墙上,醒目可见。一旁的公示栏粘贴着项目部的本月伙食费支出:本月项目部5名工作人员在工地共计就餐102次,按照10元餐标,支付1020元月度伙食费。

  “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免费搭伙,这是‘十不准’负面清单的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小王介绍,与管理服务对象“桥归桥”“路归路”,清清爽爽的关系让项目方与施工方合作更加顺畅,工程质量更有保障。

  据悉,在推行“十不准”负面清单的基础上,明洲集团还集中开展项目部管理人员廉洁从业风险排查,落实一线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举措。同时,该集团在项目部统一公开信访举报渠道,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跟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狠刹不正之风,营造廉洁氛围。

  实践证明,清廉项目部的创新举措为清廉国企建设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今年1至4月,明洲集团纪委未收到有关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信访举报件,2名管理人员直接拒收管理对象的礼品礼金,清廉项目部建设的成效初显。

  “把清廉建在项目部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清廉国企建设的最前线,打通了清廉国企建设的‘最后一厘米’,为区属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筑起了一道廉政防火墙。下步,区纪委监委将在‘十不准’负面清单的基础上,深化清廉项目部建设,努力将每个项目部都打造成清廉国企的坚强堡垒,为国企发展注入强大廉动能。”镇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宁波市镇海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qlzjnwtx/qinglianguoqi/202205/t20220511_607353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