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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亮剑酒驾醉驾作风"顽疾"

  • 时间:2022-06-1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作为镇党委副书记,我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反思自己在履行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方面的工作存在诸多不足,如对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抓得不深不透,存在‘出了问题再追究,没有问题就不抓’的思想……”日前,诸暨市牌头镇党委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日前5名党员干部在工作日中餐时违规饮酒,且有1人违法酒驾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并就下一步落实整改提出具体举措。

  这是诸暨市纪委监委从严查处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督促案发单位认真开展“一案一剖析”警示教育活动,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一个场景。

  据了解,1月下旬,诸暨市全面启动“守初心践使命”大整顿大提升专项行动,从“权力运行更规范”“干部形象再提升”等五大方面扎实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变提升。市纪委监委以此为契机,联合市公安局重拳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紧盯案件查办、责任落实和警示教育等环节,在立足问题本身,对存在酒驾醉驾违法情况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同时,深入查纠其背后“四风”问题,并着眼以“改”为目的,在通报曝光后,进一步健全预防机制,做到“警示、预防、惩处”同步推进。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其影响远超普通人。”诸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有效整治酒驾醉驾顽疾痼症,专项行动一方面对2020年6月至今的酒醉驾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专题分析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另一方面对新发生的酒醉驾案件一律开展倒查回溯,在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的同时,聚焦责任落实,倒查所在单位落实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存在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责任。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共向党员干部酒驾问题多发的部门、镇乡(街道)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有2个党组织和包括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内的6人,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缺位等问题被市纪委通报批评或警示谈话。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诸暨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在原有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基础上,探索推行“即知即报”制度,即交警部门在查获酒驾醉驾的执法现场,向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通报查获人员信息,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时验证当事人是否为党员或公职人员,以快查快办有效破解干预执纪执法司法、说情抹案、包庇袒护以及有案不查等问题,有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

  “我们将坚持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集中整治相结合,持续保持酒驾醉驾严管严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诸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谢银银)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dangzhengdangfeng/202204/t20220411_59053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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