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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委原常委、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陶智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时间:2022-06-1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日前,经中共台州市委批准,台州市纪委市监委对台州市椒江区委原常委、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陶智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陶智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忘却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赃物,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肆无忌惮收受礼品礼金;廉洁意识淡薄,违规放贷获取大额回报;漠视工作纪律,擅权妄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影响恶劣;甘于被“围猎”,乐于被收买,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敛财的工具,大小通吃,贪婪无度。

  陶智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台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台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陶智炳开除党籍处分;由台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陶智炳简历:

  陶智炳,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台州市椒江团区委副书记,椒江区葭沚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办事处主任,椒江滨海工业区块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椒江区海门街道党工委书记,椒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椒江区委常委、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2021年12月被免职。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quanweifabu/dangjizhengwuchufen/202204/t20220428_60119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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