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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原一级警长马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时间:2022-06-1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日前,杭州市纪委监委驻西湖风景名胜区纪检监察组和杭州市富阳区监委对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原一级警长马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马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司法底线,毫无纪法意识,提供虚假情况、串供,负隅顽抗,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马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马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由富阳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马冰简历:

  马冰,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杭州市公安局园林民警队(大队)民警,园林警察大队(支队)民警、科员、副主任科员;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主任科员、科员,北线派出所科员,刑事侦查大队科员,岳庙派出所科员、一级警员,刑事侦查大队一级警员、三级警长、二级警长、一级警长。

  (杭州市纪委监委驻西湖风景名胜区纪检监察组、杭州市富阳区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quanweifabu/dangjizhengwuchufen/202204/t20220420_59602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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