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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粮油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陈卫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时间:2022-06-1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日前,台州市路桥区纪委区监委对台州市路桥区粮油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陈卫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卫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自有资金;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陈卫平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路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卫平开除党籍处分;由路桥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卫平简历:

  陈卫平,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台州市路桥区粮食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台州市路桥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台州市路桥区粮油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兼台州市粮食储备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台州市路桥区军粮供应站站长。2022年3月被免职。

  (台州市路桥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quanweifabu/dangjizhengwuchufen/202204/t20220406_58800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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