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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霞关镇兴霞村原村委会主任吴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 时间:2022-06-1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日前,苍南县纪委县监委对霞关镇兴霞村原村委会主任吴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吴毅身为农村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滑坡,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承包本村工程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不正确履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吴毅身为中共党员,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苍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毅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吴毅简历:

  吴毅,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霞关镇兴霞村村委会主任。

  (苍南县纪委县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quanweifabu/dangjizhengwuchufen/202203/t20220310_57074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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