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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原经理傅建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 时间:2022-06-1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日前,义乌市纪委市监委对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原经理傅建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傅建宏身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靠粮吃粮,以权谋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受礼;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损失;利用职务便利,虚构种粮大户订单粮账户,用异地粮冒充本地订单粮骗取财政补贴,涉嫌贪污犯罪。

  傅建宏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傅建宏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傅建宏简历:

  傅建宏,男,汉族,1965年12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义乌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义亭分公司副经理,义乌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米厂厂长,义乌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经理,义乌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业务科科长,义乌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

  (义乌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quanweifabu/dangjizhengwuchufen/202203/t20220310_57069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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