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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忽然补缴的党费

  • 时间:2022-06-14
  • 文章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是我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纪律缺少敬畏,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缺乏最基本的党费管理和财经纪律知识…… ”近日,成都市锦江区委第二巡察组到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回访督查时,成龙路街道工作人员曾某面对回访的巡察人员,当场表示追悔莫及。

  曾某问题的查处,源于第二巡察组对成龙路街道进行常规巡察。当巡察组在查看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时,发现该街道党费收取台账和上缴票据数额不符。这一现象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带着疑问,巡察组开展了进一步的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负责党费收缴工作的曾某出现在巡察组的视野里。

  

  巡察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封金剑  摄)

  

  正当巡察组准备找曾某了解具体情况时,区管党费账户突然到账一笔资金,办理汇款人员正是曾某。种种线索表明,问题可能就出在曾某身上。

  “请问你是如何开展党费收缴工作的?”巡察组人员第一时间找到曾某询问道。

  “我每个季度收取党费后,都定期上缴到区管党费账户。” 曾某自信满满地回答道。

  “那为什么你最近向区管党费账户存入了大量党费?”

  “党群办公室负责人叫我核对一下党费,我发现有党费迟缓上缴的情况,就存了进去。”曾某眼神开始闪躲,似有难言之隐。

  随后,巡察组趁热打铁,对曾某开展了政策宣传引导。曾某的心理防线很快瓦解,向巡察组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曾某在2017年开始,利用党费收缴工作之便,每年私自留存一定数额的党费,用于个人购买基金、还信用卡等日常开支。为了不暴露问题,曾某还选择不定期补缴部分党费。到2019年底,手中仍留存有党费20余万元。

  巡察组随即按程序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最终,曾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启动“一案双查”,就成龙路街道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未落实有关规定,对党群办公室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区纪委监委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党费收缴、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党费收缴合规、及时、足额。

  目前,该街道已运用线上APP收缴党费,从源头上杜绝了挪用党费情况的发生。(作者:封金剑  何锦)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2/6/9/e85e79a943a84bb5a65b2154e0f8759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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