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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3+1”清单式“备忘录” 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 时间:2022-06-14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这个案子在涉案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方面的证据还不全,需要再补充。”近日,在对纪检监察室移送的一起违反党纪案件审理中,审理人员对照《案件移送审理证据材料清单》梳理材料,发现还缺少一项证明材料,于是及时在《退回补充审查调查清单》上勾出需要补充的内容并反馈给办案部门。

  为构建多层次、全覆盖、全流程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案件审理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盘龙区纪委监委着力从制度上、程序上创新方式方法,以“3+1”式的清单化管理为案件审理提供“备忘录”。

  清单化管理是针对案件审理中常见问题,在审理前、审理中、审理后3个阶段,建立《案件移送审理证据材料清单》《退回补充审查调查清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3个清单,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易出现错漏、需要注意事项建立《案件办理工作提醒清单》,以“3+1”的形式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压实责任,形成以单指引、照单办理、对单审核、按单反馈的闭环体系。

  “案件审理是门精细活,审理人员必须对案件材料中的任何一个疑点和细枝末节较真。”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该区纪委监委通过举办案件审理清单化管理业务培训、开展辨析式讨论等方式,为办案部门和审理人员答疑解惑,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办案能力和审理水平。

  “有了清单的指引,我这个审理新兵条理更清晰,底气也更足了。”在参加案件审理清单化管理业务培训会后,加入审理队伍不久的小岳谈道。

  盘龙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清单形式,办案部门可根据工作提醒清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并收集固定证据,根据案件类型对照移送审理证据材料清单将证据材料组卷;审理人员按照清单审核,发现问题按单反馈给办案部门及时完善证据材料,从案件办理源头、审理过程把好关口,有效巩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截至目前,该区已对移送审理的23件案件进行清单化审核,及时发现并解决审批不规范、证据材料不全等10个问题。其中,对1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清单化审核后,发现主体身份材料不完善并及时补充,该案件得以在5天内审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明显提高。(张婷 李钰 || 责任编辑 张茜)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zuzhijianshe_0511/109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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