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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高晓鸣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时间: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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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晋中市纪委监委对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高晓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晓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涉嫌犯受贿罪。

  高晓鸣身为中共党员和高级检察官,丧失理想信念,收受礼品礼金,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将国家检察权作为个人谋私的工具,涉嫌犯受贿罪。其行为已严重影响到检察队伍的形象和国家检察权的神圣性,影响恶劣,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晓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晓鸣简历

  高晓鸣,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山西寿阳人,大学学历,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2006年8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

  2009年6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检察员;

  2014年8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检委会委员;

  2016年12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7年7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8年8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2020年10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晋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