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在当地实施、由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招投标的项目,监管难度较大,没有抓手。”“我们对照设计图纸,随机抽查了几个项目的建设情况,发现项目‘缩水’问题严重,质量堪忧、安全隐患突出。” 这是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的项目问题分析研判会,听取调研组成员汇报调研发现的问题。
据悉,为加强过渡期专项监督,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移动监督探头,成立2个调研小组,直击5地市、14个县的高海拔偏远乡村、基层道班和客运站等开展调研,深入了解5年过渡期内交通、住建、水利系统相关政策落实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地情况,了解项目建设管理、“放管服”改革、边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环境保护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中梗阻”“敲懒钟”等问题,共发现18个方面74条具体问题,5条问题线索。
在调研前,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全面梳理综合监督单位民生、环保、兴边、乡村振兴等具体事项,形成监督清单,梳理出具体工作任务16项、落实举措53个,做到有的放矢。调研组围绕高海拔偏远乡村和项目一线,对照地图找“位置”,深入项目现场23个,与140多名干部群众进行交谈,先查其实、再听其言,白天实地走访检查、晚上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第二天的调研重点,深入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分类反馈给4家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督促落实好‘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主管、行业监管、行业指导作用,强化整改落实,细化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完成。”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刚晋美介绍,一方面要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纳入组内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存在的问题真正整改到位;另一方面要持续盯“20个盯”,盯住、盯到位,必要时开展专项盯和“回马枪”式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为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4家综合监督单位、企业和专家代表在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听在“商”者言“商”,议“管理”者优化“服务”,找症结、开处方,研究整改落实举措。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建议》《关于加强项目质量监管的监察建议》,督促抓好落实;制定出台《关于综合监督单位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登记备案报告制度》,明确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的15种情形,并对登记报告的内容、责任和时限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4家综合监督单位结合监察建议,细化工作方案,对“放管服”改革和项目建设领域各类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强化顶层设计,有关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