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卷文书签字不全、张某某案卷手续程序不规范、赵某某案件提出的处理意见不准确……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纪委监委召开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约谈会上,通报了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案件质量评查是构建“铁案工程”的有效举措,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工作互查互评办法、互查互评计分细则等,建立了由自治区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参与、共同实施的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与执纪执法工作评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自治区纪委监委案管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巩固“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果,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采取交叉互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由评查组帮助被评查单位分析案件质量、流程管控、责任链条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行之有效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升案件评查实效。
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带动下,全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推动案件评查工作深入开展。石嘴山市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除依据计分细则扣分外,还将其纳入干部平时考核,对扣分问题及整改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书面反馈办案部门。同心县建立案件办理一周一通报、两周一排名、一月一约谈“三个一”机制。泾源县绘制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权限审批表,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暂行办法,对办结案件实行“一季度一评查一反馈一整改”,进一步规范各类文书及办案程序。
“通过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找准了在案件查办中存在的问题短板,明确了整改方向,有力促进办案质量提升。”吴忠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