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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开曝光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 时间:2022-06-19
  • 文章来源: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作者:佚名

  1、浦东新区曹路镇原党委书记顾雪沛、原镇长曾爱君、康敏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问题。顾雪沛、曾爱君在分别担任镇党委书记、镇长期间,履职不力,未按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办理集体土地的邀标前置程序,致使某公司最终无法按协议约定获得土地的开发权;在处置由此发生的土地纠纷中,措施不当、处置不力,为之后发生争议引发诉讼埋下隐患。康敏在接任镇长后,履职不力,未积极处置纠纷协商及诉讼应对等问题,致使镇政府最终经法院判定支付巨额补偿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康敏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6月,顾雪沛、曾爱君、康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原副主任陶成、区建筑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高峰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问题。高峰在担任区建筑业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对建筑工地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监管松懈,未能发现设施运行不正常以及数据缺失等问题;对市环保督察组移交的7处有关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的违法行为,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导致产生不良后果。陶成作为区建设和交通委分管副主任,对上述问题失管失察,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月,陶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4月,高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嘉定区华亭镇北新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惠忠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问题。2010年10月至2015年3月,朱惠忠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提议并经村“两委”班子讨论,违规决定将该村10亩临时性农业辅助设施建设用地租赁给某公司。2012年12月,在和该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中,违规同意将该土地用于生产基地建设。2015年5月,上述土地被国土资源部上海局发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要求整改。该公司停产后,根据《土地租赁协议》要求北新村赔偿。2017年12月,北新村向该公司支付补偿款598万元,造成集体财产损失。朱惠忠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6月,朱惠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松江区图书馆原馆长张群不正确履行职责、管理松懈问题。2015年12月,张群作为时任馆长,不正确履行职责,管理出现漏洞,对图书馆财政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下属工作人员以虚假采购形式预付办公经费,发生相关贪污行为。2018年12月,张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奉贤区奉城镇洪东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钱卫明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群众反映诉求消极应付问题。2016年至2018年,钱卫明协助镇政府从事水稻种植和桔杆还田补贴相关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核实村民种植实际面积致使补贴款超额发放,造成国家财产损失。钱卫明在负责上述工作中,村民王某因未收到2016年度水稻种植补贴而多次向其询问反映情况,但钱卫明不予理会仅要求该村民去银行查询,直至2018年,该村民至镇政府上访反映情况后才帮助解决,致使该村民的530元补贴款延迟近两年领取。钱卫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钱卫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文链接:http://xxgk.shjcw.gov.cn/zgshsjljcwyhxxgk/wzqk/content/0ebb63ec-b0f2-48f5-b5d8-32f6db02eb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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