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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首次邀请“两员”监督参与澄清正名工作

  • 时间:2022-06-19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现在通报大营街道大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张某某信访举报的核查情况,并对不实举报问题予以澄清……”近日,富民县纪委监委首次邀请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参与监督澄清正名工作。

  “工作中被人举报,我也有过委屈,一段时间里压力很大。组织在调查核实后及时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顾虑,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和信任。今后,我一定正确对待群众监督,注意工作方式,重拾自信、轻装上阵,尽心尽力干好本职工作。”澄清正名会上,该干部表态道。

  “调查清楚党员干部没问题,就要及时公开澄清,为党员干部正名,也让想‘躺平’的干部无机可乘。”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说,召开澄清会的目的就是还党员干部清白,为党员干部消除负面影响,不能让敢拼敢闯的党员干部背上包袱,影响干事创业的热情。

  邀请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参与监督澄清正名工作,也是实施“清廉富民”建设中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的具体实践。为帮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消除负面影响,激发他们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工作热情,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制定出台澄清正名办法、“四评”制度和回访教育制度等,不断加大查处打击诬告陷害、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工作力度,推动了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及时还干部清白,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通过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先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5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

  “我们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打击诬告陷害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始终,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又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鼓劲,让吃苦者不吃亏、流汗者不流泪、担当作为者再无后顾之忧,全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清廉富民”建设奠定扎实基础。(陈县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zuzhijianshe_0613/109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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