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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 时间:2022-06-21
  • 文章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铁岭市西丰县天德镇经管站站长司萍未认真履职问题。2017年至2019年,天德镇经管站站长司萍对各村收支报账监管不严,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下辖10个村均出现坐收坐支现象。2021年8月,司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铁岭调兵山市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晓光不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在调兵山市晓南镇四家子村整体搬迁工作中,晓南镇与依高公司签订有关协议及支付购房款前,未对依高公司进行调查了解,没有发现依高公司房屋由于土地抵押已被查封无法交付。杨晓光作为时任调兵山市晓南镇党委书记,在四家子村整体搬迁工作中,没有正确履行职责,给四家子村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1年9月,杨晓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调兵山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3.铁岭市银州区廉政法治事务中心派驻银州区人民法院科员孙欣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5月,孙欣在承办执行案件中,未向当事人送达终本案件裁定书;2017年12月,孙欣在承办另一起执行案件中,以强制结案归档,未做终结或终本的裁定书。孙欣在承办2起执行案件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2021年11月,孙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铁岭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2/04/13/0301180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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