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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花溪:学好用好法规制度 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 时间:2022-06-28
  • 文章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作者:佚名

  “涉案人员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案件中从事的是劳务还是公务活动,是定性贪污犯罪还是诈骗犯罪的关键。”此前,贵阳市花溪区监委组织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特约监察员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对某征收代办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某某在协助区政府从事房屋征收工作中骗取国家房屋征收补偿款如何定性问题进行“会诊”。

  经调查审理,该区监委以谭某某涉嫌贪污、行贿犯罪调查终结,移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区人民法院以谭某某犯贪污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该区监委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以来,查办的非国有企业人员首次因单独涉嫌职务犯罪接受监察调查的生动实践,对于警示好、教育好、引导好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坚守廉洁底线具有深远意义。

  近年来,花溪区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纪委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健全完善《花溪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在法规制度学习中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将法规制度纳入常委会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日常业务学习、支部学习必修内容,定期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推动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手边这本常见问题汇编涵盖问题表现形式、典型案例、解决办法及法规‘链接’,使我对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职责信心倍增。”该区纪委监委一名新入职的干部小刘说道。收集、整理、汇总、解答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践中的问题,是该区纪委监委提升学习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法规制度精准执行的重要手段。通过编印《纪检监察业务常见问题汇编》、撰写典型案例分析报告,深入分析解答案件质量、违纪类审理报告书写、监委调查的“职务违法”行为相关依据以及实务等方面常见问题,构建“最小单元”学习体系,给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了“监督执纪执法攻略”。

  在强化机制保障的基础上,花溪区纪委监委注重用好用活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强化以讲促学、以学促干。全区16名“双千工程”人才库成员灵活运用案例传授经验,强化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对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研究、理解、运用,营造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的浓厚氛围。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通过开展乡案质量评查,检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成果转化运用情况。在案件质量评查中,针对事实证据、条款适用、线索处置程序、审查程序等方面存在问题,印发评查情况通报,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开设“审理小课堂”,通过“回炉”学习“抽薪止沸”。

  (贵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zzjs/202206/t20220627_75281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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