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博州纪委监委树立效果导向,强化互动,使派驻监督请示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据介绍,该州纪委监委对派驻监督请示报告的工作原则、相关责任、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事项作出明确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增强向州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和报告意识,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全面客观准确报告,严格按照程序权限报告,把报告与履职尽责统一起来,做到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现、该报告的必须报告。
报告中把强化政治监督和重要情况报告结合起来,突出报告工作的政治性质和政治要求。对发现的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本人党风廉政情况,从信访举报、巡察反馈、主动履职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报告。报告中做到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对重要情况报告聚焦重点人、重点事,既实现全覆盖、又讲究方式方法,紧紧围绕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这个重点,抓住“牛鼻子”,聚焦“关键少数”,见人见事见问题,简明扼要、直奔主题,有一说一,客观真实,既不搞简单的大而全,也不搞选择性报告。
“我们在参加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时,关键看领导班子成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政治原则上有什么问题,而不是开了几个会、研究了哪些问题。同时,在报告领导班子成员从严管党治党及本人党风廉政情况时,要突出个人特点、个性问题,重点聚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坚持问题导向,而不是面面俱到、泛泛表述。”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周克山表示。
报告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州纪委监委机关对派驻机构报告的问题和请示的事项及时研究、尽快办理,特别是对被监督单位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等问题,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的,应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说明情况。两年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请示报告各类重要事项137个,答复率100%,按期办理完成率达97%。
此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委机关报告时,对需要委机关答复的请示事项,进行早谋划、早报告,给委机关充足研判和决策时间。通过合力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派驻监督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博州纪委监委 杨立成 | 责任编辑 唐阿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