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追回了被挪用的公款,这下某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算有着落了!”近日,在太康县纪委监委举行的涉案追赃挽损返还仪式上,涉事单位该县住建局负责人接过300万元的支票,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这事说起来还得回到一年前。2021年6月,该县某局原局长张某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在调阅该局账目时,有一笔资金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2021年2月9日,该局将400万元资金汇入太康一建材装饰公司,科目为某小区配套强弱电项目款。但蹊跷的是,凭证中只有一张40万元的完税证及一份施工合同,没有附工程中标手续、验收单等资料。
为了理清这笔账目的来龙去脉,调查组首先找到了涉事小区工程监理方了解情况。
“这个公司没有参与这个项目的施工建设啊。”监理方负责人的回答不容置疑。
“既然毫无关联,为何工程款会汇入这个公司呢?”面对疑惑,调查组决定直接与涉事建材装饰公司面对面,寻找突破口。经过两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劝导,该公司负责人尚某华承认:2021年2月9日上午,张某某的司机李某剑找到他,说是要以付涉事小区强弱电项目工程款为由,将400万元公款汇入公司的对公账户内进行过账。并要求由该公司在完税40万元后,把剩下的360万元再以现金形式返还给李某剑。在随后的调查中,经办人宋某萍、李某剑在笔录中的陈述也佐证了上述事实。
案件基本清晰,太康县纪委监委对张某某采取了留置措施,张某某这才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原来,涉事小区由于原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配套的强弱电工程未按时到位而导致业主无法入住。经研判后,决定由县财政局、住建局负责后续工作。2019年9月,县住建局将涉事小区强弱电工程委托某建筑公司施工。2021年2月工程完工后,县财政局便将400万元工程款拨付给县住建局。
收到该款后,张某某动了歪心思,他规避集体决策程序,私下授意其司机李某剑找到涉事建材装饰公司进行过账。在接到完税后的360万元公款后,仅支付了60万元的施工款和杂项开支,将剩余的300万现金转手借给某沥青站老板,约定月息2分,当起了“二掌柜”。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太康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将被挪用的300万当即追回。同时,建议县住建局汲取教训,及时开展以案促改活动,对财务账目“大排查”、财务制度“大起底”,全面梳理风险点,确保每一笔资金运行都能得到有效监管。(邱红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