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三户残疾人家庭多年来一直未收到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日前,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纪工委监察办收到某村群众反映。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事关村民的切身利益,不容忽视,该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针对反映的问题,调查组对街道社事办和该村有关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谈话,并查看了相关台账资料。经了解,群众反映的三户残疾人家庭的确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申领条件。
“既然符合申领条件,为何这三户家庭没有收到扶助金?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调查人员的心里也不禁发出疑问。在进一步走访调查后,调查组发现问题出在村里当时负责该项工作的妇女主任、计生联络员沈某身上。
“之前是不是你在负责村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申领工作的?”调查组对沈某进行谈话核实。
“是的。”沈某没有否认。
“那这三户残疾人家庭是否符合申领条件?”调查组单刀直入地追问。
“这……我不清楚。”沈某支支吾吾地回答。
“我们已经跟街道相关部门核实过,这三户都是符合申领条件的,但是村里没有给他们及时申报,所以才导致他们不能享受该项补助,如果你不如实回答,我们将从严处理。”调查组对沈某进行施压。
在调查组的追问和证据面前,沈某交代了事情经过:“其实关于这项工作,街道对我们都有进行培训,但是培训的时候我没有认真听,对申领的条件也没有认真去学习,直到2020年年底我才发现犯了这个错误,但是当时已经给那三户家庭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我不敢跟他们去说这个事情,内心也一直十分煎熬。平时在村里我跟他们关系也不错,没有什么私人恩怨,我并没有故意不申报。我觉得很对不起他们.......”
据调查,由于该村时任妇女主任、计生联络员沈某的工作疏忽,未及时将该村秦某户、鲁某户和王某户3户农户列入申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名单,致使上述三户残疾人家庭自2013年至2020年期间未能申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共计23万余元。
“请你们吸取教训,迅速整改,严格把关,并立即帮助这三户家庭申请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在问题调查清楚之后,东湖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对该村主要村干部、村相关工作人员及街道社事办的有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醒警示,并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的沈某进行党纪立案,给予了沈某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在该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的协调督促下,有关部门对上述三户残疾人家庭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发放条件予以补充认定,将应发未发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共计23万余元足额发放给了三户家庭。
“感谢你们,帮我们这些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我们家庭因为小孩有残疾,生活本来就困难,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这笔钱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啊!”村民秦某感激地对调查人员说。
“民生资金很‘实在’,一分一厘都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各类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让老百姓各项惠民资金落到实处。”越城区东湖街道纪工委监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
(绍兴市越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