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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完善“室组企地”联动 做深做实案件查办“通篇文章”

  • 时间:2022-07-02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明年我就退休了,如果没有这些事,明年退休以后呢,可以好好地跟家人在一起,现在什么也没有了,确实很后悔!”这是云南省交投集团纪委与楚雄州纪委监委联合制作的警示教育专题片《筑路人的“不归路”》中,云南省交投集团原督察督导员胡某某的痛心忏悔。

  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篇文章”,促进企地双方政治生态向上向善,是推进“室组企地”联动机制,提升查办国有企业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质效的关键一环。近年来,楚雄州纪委监委坚持在案件查办的一开始,就对做好以案促改进行谋划,把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不断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案件不是办完就结束了,而是要延伸监督‘链条’,通过以案示警‘除’灰尘、以案促改‘除’盲点、以案正风‘除’弊病,把‘前半篇文章’与‘后半篇文章’贯通整合形成‘通篇文章’,才能一体推进‘三不腐’同时同向综合发力。”楚雄州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

  在应用“室组企地”联动机制办理指定管辖案件的实践中,楚雄州纪委监委不仅在线索管理、初步核实、内审谈话、攻坚突破、办案保障等方面进行联动,还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着力点,推动监督、办案、警示、惩戒、整改、治理一体贯通。通过完善查办案件模块化工作机制,在着手审查调查时就与联合办案企业协作,一起分析问题、剖析原因,查“病灶”、挖“病根”,聚焦个案背后行业领域的政治生态。通过有针对性地撰写案件剖析材料、汇编忏悔录、跟进拍摄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深挖指定管辖案件资源,把一个个典型案件的“富矿”冶炼成系统治理的“靶向”,发挥案件查办的最大效应。

  警示教育专题片《筑路人的“不归路”》选取了近期由云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由楚雄州纪委监委应用“室组企”协作办案机制查办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并通过剖析该领域国有企业“靠企吃企”“寄生式”腐败的特点和危害,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立在面前的镜子”,为“室组企地”协作办案后深化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提供了“鲜活的教材”和“前行的警示牌”,延伸了办案工作链条,提升了案件办理的附加值。

  “作为国企领导干部,却甘于被‘围猎’,肆无忌惮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最终沦为‘阶下囚’,实在令人惋惜。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其走上腐败‘不归路’的思想根源,对还在工作岗位上的我而言,正是一剂‘清醒针’。警示我们要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时刻自省自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这是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一名国企领导干部发出的感悟,而这样以“室组企地”联动方式推进警示教育在楚雄州已成为常态。

  今年以来,楚雄州纪委监委通过“室组企地”联动办理指定管辖案件,还推进拍摄了其他领域国有企业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系列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切实强化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效应,有力助推了“清廉国企”建设。(邓永平 徐燕梅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zuzhijianshe_0624/110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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