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全区22个县(市、区)全面启用平台应用,宁夏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试点工作全面推开。
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管、宁夏区纪委监委主办、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推广使用,主要用于公布小微权力清单,公开公示党务、村务、村级“三资”、民生资金、小微项目等具体信息,受理群众投诉。平台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信息化推动监督下沉落地,为群众提供监督便捷渠道,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今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复宁夏开展平台应用试点,自治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压紧压实责任,积极推动平台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领导重视,高起点谋划。召开书记专题会研究试点工作上报方案,对试点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明确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在全区22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平台试点。5月26日,在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例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艾俊涛在讲话中要求,要把平台试点作为“一把手”工程加以推进,由市、县(区)纪委监委先行先试,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全力推动平台试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云上部署,高标准建设。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把信息安全作为平台建设的首要考虑因素,按照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要求,选择在自治区政务外网云平台上安装部署“监督一点通”平台。综合考虑平台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应用虚拟化技术,合理设置云主机配置参数,使用国产化操作系统,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2.0标准配置云网防护资源。平台部署充分利用了政务云平台的强劲算力和高速网络,把网络安全纳入到自治区云监管单位统一管理,为平台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和安全保障。三是组织有力,高站位推动。自治区纪委监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试点应用重点工作的通知》,制定试点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小微权力清单参考目录,指导市、县(区)纪委监委有序开展平台试点。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纪检监察机构和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1000余人进行培训讲解,使基层工作人员尽快掌握平台操作方法,为平台推广使用奠定基础。县级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相继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本地试点工作,协调本级监督部门和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业务办理,通过在电视台播报新闻、印发宣传图册、拍摄微视频、微信公众号连载等多种方式,向基层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推广。截至目前,平台访问量已达20余万次,发布各类公开公示信息8178条,受理群众投诉137件,已办结8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