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区监察委员会和丰台区人民法院共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协作配合工作体系。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主任蒋达峰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共同签署了《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实施意见(试行)》。
《实施意见》明确了协作配合目标任务,建立了工作联络、案件咨询会商、案件线索通报、移送等6项协作配合机制,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协作配合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形成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反腐败工作合力。《实施意见》的签订,是丰台区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提升执纪执法工作法治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全区法制化建设水平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文/廖科,责编/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