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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澄清正名为实干者保驾护航

  • 时间:2022-07-06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今天组织对我的失实举报进行澄清后,我终于卸下了心中的包袱。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6月23日,三门县浦坝港镇党委副书记陈臻宇在接到县纪委监委出具的澄清正名函时激动地说道。

  收到反映陈臻宇在沿江村失土农民保险名额分配中优亲厚友的检举控告后,三门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立即启动核查程序。经调查核实,沿江村失土农民保险名额均由生产队和村民通过抓阄产生,未发现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关于陈臻宇的信访举报问题内容失实。为让该名干部解开心结,县纪委监委采取当面澄清和书面澄清的方式予以澄清正名,并将涉嫌诬告的线索移送县公安局进行查处。

  “希望你正确对待,放下思想包袱,一如既往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当面进行澄清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陈臻宇开展了谈心谈话,引导其正确看待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以来,三门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相关要求,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和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消除影响,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澄清正名后,相关纪检监察组织还与被举报人进行谈心谈话,引导干部正确看待信访举报、自觉接受监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县纪委监委的带动引领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行动,审慎把握澄清正名的事项、方式和范围,着力提升澄清正名工作的精准性。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坚持澄清正名和纪法宣传同步开展,公开澄清的同时讲清政策依据,准确区分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对错告、误告且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举报人给予教育劝导,对诬告陷害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珠岙镇纪委在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结合检举控告所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将澄清正名工作拓展延伸为普纪普法课堂,增强纪法教育的代入感、说服力。此外,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澄清正名后及时将澄清工作情况向相关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并将相关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备查,不让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或交流中受到影响。

  今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书面、当面、会议等澄清方式,累计澄清不实检举控告4件,为6名被举报人进行了澄清正名。

  (三门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06/t20220628_63836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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