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农民,10多年前我们家响应国家号召退耕还林,拿出全部钱在家里耕地上种树。现在我年迈的父母生病要花钱,应该给我们的退耕还林款却迟迟不到位……”日前,一封普通的举报信引起了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的注意。
早已发放到各地的退耕还林补偿款,为何还未到群众手中?针对举报信反映的问题,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联合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在全省开展退耕还林专项监督调研,深入大石桥市、盖州市、黑山县等7个县(市),查阅资料60余份,查看退耕还林现场20余处,入户走访30余户。
“我们调阅了全省57个县(市)、区退耕还林工程验收情况以及补助资金拨付发放情况,发现近两年全省应发补助资金2.61亿元,实际仅发放1.47亿元,占56.4%,其中13个县(市)、区零发放。”联合监督调研组工作人员说。
由于地方财政资金紧张、林业部门机构改革等原因,部分地区补助资金迟迟没有发放到位,影响了农民退耕还林积极性,侵害了农民切身利益。根据这一情况,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分别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出监察建议,督促尽快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充分保障退耕农民利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监督调研一个月后,2600余万元退耕还林补偿款发放到林农手中,涉及28.9万亩林地、3.8万户农民。
“拖欠了两年多的补偿款终于到账了,有了这4000多元,我就可以买化肥、种子和农药了!”朝阳县木头城子镇徐家屯村农民郭永德指着存折上的退耕还林补偿款,激动地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各级林业部门加快退耕还林地块验收,验收合格的尽快完成补偿款发放。同时,监督退耕还林补偿款专款专用,对挤占挪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全力以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