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书记,我的保险理赔款拿到了,真是太感谢了。”忙碌之中,我接到了宝山镇厂房村委会小组长张天化的电话,他的语气里有掩不住的高兴。
事情要从我去厂房村委会对接近期重点工作说起。两周前,在该村委会召开的村组干部会议上,我正向大家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收取工作的情况时,张天化突然抱怨了一句:“我两年前的农业保险理赔款都还没拿到。”
散会后,我单独找他了解情况,他详细道出了心中的不满。
原来,他在2020年购买了90余亩马铃薯农业保险,由于遇到天灾,收成不好,按实际核定,保险公司应支付理赔款4000元,可是他就是拿不到这笔钱。
他曾多方打听,查询到理赔款被汇到了另一村和他同名同姓的一名群众的账户上,后来因为那人过世,这笔钱也就不知道该找谁讨要。一晃两年过去了,事情还是没有解决。
应得的理赔款迟迟没有到账,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一边纾解着张天化的情绪,一边在心里思考着要怎么帮助他解决这个问题。
回到镇上,我及时找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黄某核实情况。黄某调出当年的理赔名册,发现理赔人虽然同名同姓,但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完全不同。
“我们反复核对过上报的表册,没有错误。群众向我们反映后,我们也联系了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业务人员回复说是银行工作人员汇款环节出了错,他们也跟银行对接过,但一直没有结果。后来工作事情多,我让他自己也去问问,时间一长这件事就放着了。”黄某说道。
“你们核实过,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群众的损失也还没有挽回,作为镇上负责这项工作的责任部门,你们应该持续跟踪落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而不是把难题交还给群众!”我严肃地说道。
“这件事情我们的确做得不到位,我接受镇纪委的批评教育。”黄某连声说道,“我现在就联系保险公司,这次一定跟踪到底,直到问题解决。”
两周后,张天化拿到了4000元理赔款,他第一时间打来了感谢电话。
群众事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问题,无论大小,纪检监察机关都会全力督促解决。张天化的事情画上了句号,可作为镇纪委负责人,我知道工作并没有就此结束,我开始组织相关人员对近年来的农业保险参保及理赔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小”见大,以“小”见严,从小事小节做起、严起,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宣威市宝山镇纪委 周芳玲 ‖责任编辑王蕾)